掩耳盗铃

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锤毁之,钟况然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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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范氏逃亡的时候,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想要背着它逃跑。但是,这口钟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谁知,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害怕别人听到钟的声音,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这就太荒谬了。

注释

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逃在齐国。亡,逃亡。 则:但是 负:用背驮东西。 况然:形容钟声。 遽(jù):立刻。 悖(bèi):荒谬。 恶(e):害怕。
吕不韦

吕不韦

中国战国时代卫国濮阳(今河南濮阳南)著名商人,战国后期著名政治家,后位及秦相,在秦为相十三年。广招门客以「兼儒墨,合名法」为思想中心,合力编撰《吕氏春秋》,有系统性的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后为先秦杂家代表人物之一。执政时曾攻取周、赵、卫的土地,立三川、太原、东郡,对秦王政兼并六国的事业有重大贡献。后因嫪毐集团叛乱事受牵连,被免除相邦职务,出居河南封地。不久,秦王政下令将其流放至蜀地(今四川),不韦忧惧交加,于是在三川郡(今河南洛阳)自鸩而亡。 ► 6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