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 · 里仁篇 ·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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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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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孔子说:“为追求利益而行动,就会招致更多的怨恨。”

注释

放:音fǎng,同仿,效法,引申为追求。 怨:别人的怨恨。

赏析

本章也谈义与利的问题。他认为,作为具有高尚人格的君子,他不会总是考虑个人利益的得与失,更不会一心追求个人利益,否则,就会招致来自各方的怨恨和指责。这里仍谈先义后利的观点。

孔子

孔子,名丘,字仲尼,东周时期鲁国陬邑(今中国山东曲阜市南辛镇)人,先祖为宋国(今河南商丘)贵族。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政治家,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集华夏上古文化之大成,在世时已被誉为“天纵之圣”、“天之木铎”,是当时社会上的最博学者之一,被后世统治者尊为孔圣人、至圣、至圣先师、万世师表,是“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孔子的儒家思想对中国和朝鲜半岛、日本、越南等地区有深远的影响。 ► 336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