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邦瞻 [明] ? ~ 1623
明江西高安人,字德远。万历二十六年进士。授南京大理寺评事,出为浙江参政,进补河南右布政使,分理彰德诸府。开水田,建书院,迁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天启初官至兵部左侍郎,卒官。曾搜访明初高启、杨基等集,刻而传之。依冯琦原稿,编定《宋史纪事本末》,又有《元史纪事本末》、《莲华山房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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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万历二十六年,(陈)邦瞻考中进士,授南京大理寺评事。历南京吏部郎中,出为浙江参政。进福建按察使,迁右布政使。改补河南,分理彰德诸府。开水田千顷,建滏阳书院,集诸生讲习。士民祠祀之。就改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广西。
上林土官黄德勋之弟黄德隆及子黄祚胤,叛黄德勋,投田州土酋岑懋仁。
懋仁纳之,袭破上林,杀德勋,掠妻子金帛。
守臣问状,诡言德勋病亡,乞以祚继懋。
邦瞻请讨于朝。
会明光宗嗣位,即擢邦瞻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兼巡抚广东,遂移师讨擒之。
海寇林莘老啸聚万余人侵掠海滨,邦瞻扼之,不得逞。
澳夷筑室青州,奸民与通,时侵内地,邦瞻燔其巢。召拜工部右侍郎。未上,改兵部,进左。
天启二年五月疏陈四事,中言:“客氏既出复入,乃陛下过举。辅臣不封还内降,引义固争,致罪谪言者,再蹈拒谏之失,其何解于人言?”
疏入,忤旨谯让。寻兼户、工二部侍郎,专理军需。
明年,卒官,诏赠尚书。(《明史·卷二四〇·列传第一百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