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自书卷后

崇宁三年十一月,余谪处宜州半岁矣。官司谓余不当居关城中,乃以是月甲戌抱被入宿子城南余所僦舍“喧寂斋”。虽上雨旁风,无有盖障,市声喧愦,人以为不堪其忧;余以为家本农耕,使不从进士,则田中庐舍如是,又可不堪其忧耶?既设卧榻,焚香而坐,与西邻屠牛之机相值。为资深书此卷,实用三钱买鸡毛笔书。 ——《豫章黄先生文集》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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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谪处:被贬居。

宜州:地名。

僦(jiù):租赁。

翻译

崇宁三年十一月,我被贬到宜州已经有半年了。官府说我不应该居住在关城中,于是在这个月的甲戌日抱着被子进入住在子城南我所租赁的房子“喧寂斋”。虽然上面下雨旁边刮风,没有遮盖和屏障,街市的声音喧闹,别人认为我不能忍受这种忧虑;我却认为我家本来是农耕之家,如果当初不考进士,那么在田间的房屋也就是这样,又哪里会不能忍受这种忧虑呢?已经安放了卧榻,焚香后坐下,和西边的邻居屠宰牛的机器相对。为资深写了这卷文字,实际上是用三钱买的鸡毛笔书写的。

赏析

这段文字主要记叙了黄庭坚当时的处境与心境。他在被贬宜州后遭遇种种艰难,居住条件不佳,但他却有着乐观豁达的心态,能将之与原本可能的农家生活相比较,并不觉得难以忍受。体现了他对生活的独特感悟和坚韧的精神。同时,细致描述了周围环境和书写这卷文字的情况,让我们对他当时的生活有更直观的了解。整体语言平实而富有韵味,展现了他在困境中的从容与自在。

黄庭坚

黄庭坚

黄庭坚,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豫章黄先生,汉族,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诗人、词人、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而且,他跟杜甫、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一祖三宗”(黄为其中一宗)之称。英宗治平四年(1067)进士。历官叶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秘书丞、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等。诗歌方面,他与苏轼并称为“苏黄”;书法方面,他则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为“宋代四大家”;词作方面,虽曾与秦观并称“秦黄”,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 ► 2400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