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忠厚之至论

· 苏辙
古之君子立于天下,非有求胜于斯民也。为刑以待天下之罪戾,而唯恐民之入于其中以不能自出也;为赏以待天下之贤才,而唯恐天下之无贤而其赏之无以加之也。盖以君子先天下,而后有不得已焉。夫不得已者,非吾君子之所志也,民自为而召之也。故罪疑者从轻,功疑者从重,皆顺天下之所欲从。 且夫以君临民,其强弱之势、上下之分,非待夫与之争寻常之是非而后能胜之矣。故宁委之于利,使之取其优,而吾无求胜焉。夫惟天下之罪恶暴著而不可掩,别白而不可解,不得已而用其刑。朝廷之无功,乡党之无义,不得已而爱其赏。如此,然后知吾之用刑,而非吾之好杀人也;知吾之不赏,而非吾之不欲富贵人也。使夫其罪可以推而纳之于刑,其迹可以引而置之于无罪;其功与之而至于可赏,排之而至于不可赏。若是二者而不以与民,则天下将有以议我矣。使天下而皆知其可刑与不可赏也,则吾犹可以自解。使天下而知其可以无刑、可以有赏之说,则将以我为忍人,而爱夫爵禄也。 圣人不然,以为天下之人,不幸而有罪,可以刑、可以无刑,刑之,而伤于仁;幸而有功,可以赏、可以无赏,无赏,而害于信。与其不屈吾法,孰若使民全其肌肤、保其首领,而无憾于其上;与其名器之不僭,孰若使民乐得为善之利而无望望不足之意。呜呼!知其有可以与之之道而不与,是亦志于残民而已矣。且彼君子之与之也,岂徒曰与之而已也,与之而遂因以劝之焉耳。故舍有罪而从无罪者,是以耻劝之也;去轻赏而就重赏者,是以义劝之也。盖欲其思而得之也。故夫尧舜、三代之盛,舍此而忠厚之化,亦无以见于民矣。
拼音

译文

古代的君子立身于天下,不是想要压制百姓。制定刑罚来对待天下的罪恶过失,却唯恐百姓落入刑罚之中而不能脱离;制定恩赏来对待天下的贤德大才,却唯恐天下没有贤才而无从施予恩赏。大约是君子以天下为先,之后才有不得已的制定刑赏之举。之所以不得已,因为这不是君子的志向,而是百姓自身的行为而招致的。所以对可能有罪的人从轻处理,对可能有功的人从重奖赏,都顺应了天下的民心所向。 况且以君主的身份来治理百姓,因为两者之间强弱、上下的分别,不能等等与百姓争论寻常的是非曲直之后再驳倒他。因此宁可用利益来交付他,让他获得足够的好处,而君主不求一定要压制他。唯独天下的罪恶行径暴露于世而无法掩盖,从旁为其解释也不能开脱,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用到刑罚。朝廷中没有功劳的人,乡族中没有信义的人,君主不得已才吝啬施予赏赐。这样,然后了解君子使用刑罚,并不是因为君子喜欢杀人;了解君子不施赏,也不是君子不想使人富贵。如果一个人的罪名能够证实并且进入刑罚的范畴,但他的行为又能够拿出来放在无罪的范畴;如果将功劳给他就能够进入施赏的范畴,排除他的功劳就进入不能施赏的范畴。如果这两种情况都对百姓不刑不赏,那么天下人将对君主议论纷纷了。如果让人们都知道应当施以刑罚、不能施予恩赏,那么君主还可以开解。如果让天下人都知道可以不施刑罚、可以施予恩赏,那么(人们)将认为我是狠心的人,并且是吝惜(赏赐)爵位俸禄啊。 圣人则不是这样,圣人认为天下之人如果不幸而产生罪行,可以施以刑罚、也可以不施以刑罚,用刑的话,就有伤仁爱;如果幸运而立下功劳,可以恩赏,也可以不赏,不赏的话,就妨害信义。与其不使君子之法受到贬抑,不如让百姓保全性命,在刑赏方面没有怨恨;与其越分授予官位,不如让百姓乐于得到行善的好处而没有急切不能满足的地方。唉!知道(上面)哪些情况有可以给予百姓(刑赏忠厚)的道理却不给予,这也是存心伤害百姓罢了。况且君子将这个道理给予百姓,难道只是白白地给予而已吗,给予之后再趁势勉励他们罢了。因此舍弃有罪的行为而判定无罪,是用羞耻来进行勉励;舍弃轻赏而施予重赏,是用道义来进行勉励。大约都是想要百姓自行思考而领悟到啊。所以唐尧、虞舜、夏、商、周的盛业,假如舍弃这些,那么刑赏忠厚也就不能让百姓看见了。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释

  • 戾(lì):罪过,罪行。
  • 暴著(zhù):明显。
  • :遮盖,遮蔽。
  • 别白:分辨明白。
  • :解脱,解除(这里指消除嫌疑)。
  • :托付,交给。
  • 僭(jiàn):超越本分,过分。

翻译

古代的君子立身于天下,并不是要在百姓面前争强好胜。制定刑罚来等待天下的犯罪之人,却唯恐百姓陷入刑罚之中而不能自拔;制定奖赏来等待天下的贤能之才,却唯恐天下没有贤才而自己的奖赏无法施加。这是因为君子把天下的事情放在前面,然后才有不得已的情况。那些不得已的事情,并不是我们君子所希望的,而是百姓自己的行为所导致的。所以,对于罪行有疑问的人从轻处理,对于功劳有疑问的人从重奖赏,这都是顺应天下人所希望的去做。

况且,以君主统治百姓,他们之间的强弱之势、上下之分,不是等到和他们争论平常的是非之后才能胜过他们。所以,宁愿把利益交给他们,让他们取得好处,而我并不求胜过他们。只有当天下的罪恶明显而不可掩盖,分辨清楚而不可解脱时,不得已才使用刑罚。朝廷上没有功劳,乡里间没有义行,不得已才吝啬赏赐。这样,然后才知道我使用刑罚,并不是我喜欢杀人;知道我不赏赐,并不是我不想让人们富贵。假如那些人的罪行可以推断并纳入刑罚范围,他们的行为可以引导并置于无罪的境地;他们的功劳给予赏赐以至于可以奖赏,排斥他们以至于不能奖赏。像这两种情况如果不给予百姓,那么天下将会有人议论我了。假如天下人都知道哪些人可以判刑哪些人不可以奖赏,那么我还可以自我辩解。假如天下人都知道那些人可以不判刑、可以给予奖赏的说法,那么将会认为我是残忍的人,并且是贪图爵位俸禄的人。

圣人不是这样,认为天下的人,不幸而犯罪,有的可以判刑、有的可以不判刑,如果判刑,就会伤害仁爱之心;幸运而有功劳,有的可以奖赏、有的可以不奖赏,如果不奖赏,就会损害信用。与其不歪曲我的法令,不如让百姓保全他们的肌肤、保护他们的头颅,而对君主没有怨恨;与其不超越名分和爵禄的规定,不如让百姓乐于得到做善事的利益而没有怨恨和不满足的想法。唉!知道有可以给予百姓的道理却不给予,这也只是存心残害百姓罢了。况且那些君子给予百姓,难道只是说给予而已吗,给予他们并且趁机勉励他们罢了。所以舍弃有罪的而依从无罪的,这是以羞耻来勉励他们;放弃轻赏而选择重赏,这是以道义来勉励他们。大概是想要他们思考之后而有所得。所以尧舜、夏商周三代的盛世,如果舍弃这些而想要实现忠厚的教化,也是无法在百姓中体现出来的。

赏析

这篇《刑法忠厚之至论》体现了苏辙的一些政治和法律思想。文章强调了君子治理天下应以仁德为本,在刑罚和奖赏的运用上应慎重且顺应民心。

在注释刑罚和奖赏的观点时,苏辙认为对罪行有疑问的应从轻处理,对功劳有疑问的应从重奖赏,体现了一种谨慎和宽容的态度。他指出,只有在罪恶确凿无法掩盖、功劳明确无可争议的情况下,才不得已使用刑罚和进行奖赏。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人性的尊重和对司法公正的追求。

文章还通过与圣人的观点对比,进一步强调了仁政的重要性。认为与其刻板地执行法令而伤害仁爱之心和信用,不如采取更加灵活和人性化的方式,让百姓保全自身、乐于为善,这体现了对百姓利益的关注和对社会和谐的期望。

总体来说,这篇文章逻辑清晰,论证有力,表达了作者对宽厚仁德的政治理念的推崇,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和现实意义。

苏辙

苏辙

苏辙,字子由,一字同叔,晚号颍滨遗老,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北宋文学家、诗人、宰相,“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辙与父亲苏洵、兄长苏轼齐名,合称“三苏”。生平学问深受其父兄影响,以散文著称,擅长政论和史论,苏轼称其散文“汪洋澹泊,有一唱三叹之声,而其秀杰之气终不可没”。其诗力图追步苏轼,风格淳朴无华,文采少逊。苏辙亦善书,其书法潇洒自如,工整有序。著有《诗传》、《春秋传》、《栾城集》等行于世。 ► 1871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