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孟宾于

· 李昉
初携书剑别湘潭,金榜标名第十三。 昔日声名喧洛下,近来诗价满江南。 长为邑令情终屈,纵处曹郎志未甘。 莫学冯唐便休去,明君晚事未为惭。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释

  • 湘潭:地名。
  • 金榜:科举时代殿试揭晓的榜。
  • 标名:题名。
  • 洛下:洛阳。
  • 邑令:县令。
  • 曹郎:即部曹,部属各司的官吏。

翻译

当初带着书和剑离开湘潭,在金榜上题名是第十三位。过去的声名在洛阳十分喧闹,近来诗作的价值在江南地区都很高。长久地担任县令情感上终究有些委屈,纵然处在曹郎之位志向也并不甘心。不要学习冯唐就辞官离去,圣明的君主晚年做事也不应该感到惭愧。

赏析

这首诗是写给孟宾于的,表达了对他才能的肯定和鼓励。首联回忆他当初金榜题名的荣耀,颔联突出其声名之大与诗才之高。颈联说到他的官职现状有些不如意,但仍心有不甘。尾联则劝勉他不要轻易放弃,即使年纪渐长,遇到明君仍可为国效力。整首诗立意积极,感情真挚,既是对友人的激励,也反映出作者对人才的重视和对仕途的一种看法。

李昉

宋深洲饶阳人,字明远。后汉乾祐间进士。仕后周为翰林学士。宋初,为中书舍人。屡知贡举,进《开宝通义》。太宗时历户部侍郎,同修《太祖实录》。太平兴国八年,擢参知政事,拜平章事。主张与契丹修好,弭兵息民。奉敕编修《太平御览》、《文苑英华》、《太平广记》等。有文集。 ► 93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