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日之诏

世论多翻覆,天心有废兴。 仓皇诛管蔡,羽翼失疑丞。 国狗应难噬,城狐未可凭。 夜来看北斗,佳气满昭陵。
拼音
李希圣

李希圣

清湖南湘乡人,字亦元。光绪十八年进士,官刑部主事。初治训诂,工诗文。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皆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 ► 265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