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丱须知梳妆八篇

· 史浩
常须默坐悟前因,为爱铅华堕女身。 若也于斯能改悔,来生定免落风尘。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释

  • 童丱(guàn):儿童,指年纪尚小的时候。
  • 梳妆八篇:古代女子出嫁前学习的礼仪或教养课程,包括梳妆打扮等八种技能。
  • 史浩:南宋诗人,此处可能指的是某首诗的作者。
  • 铅华: 原指妇女化妆用的铅白粉,这里泛指女子的装饰和打扮。
  • 堕女身: 指沉迷于世俗的繁华,忘却了自己的本性,如同女子沉溺于打扮。
  • 改悔: 改过自新,悔悟过去的错误。
  • 来生定免落风尘: 如果能在现在就有所醒悟并改正,那么在未来的人生中可以避免陷入低微或不好的境地。

翻译

在童年时期就应该明白,静坐时要反思自己的过去,因为过于追求外表的华丽,可能会迷失自我,变得像女子般沉迷于打扮。如果能在这样的年纪就意识到并决心改变,那么来世一定能避免落入世俗的纷扰与艰辛。

赏析

这首诗以教育儿童的口吻,告诫他们不要过早沉溺于物质享受和外在形象的追求,而应学会内省和自律。通过比喻女性对打扮的执着,暗示了追求虚华可能导致的后果。诗人希望孩子们能早早明白人生的价值不在于外表,而在于内心的修养和明智的选择。

史浩

史浩

宋明州鄞县人,字直翁,号真隐居士。史诏孙。高宗绍兴十五年进士。建王赵慎立为皇太子,浩除起居郎兼太子右庶子。孝宗即位,累除参知政事。曾对张浚恢复之举持异议,力主守江。隆兴元年,拜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首言赵鼎、李光无罪,申辨岳飞之冤。旋因反对张浚北伐,为御史王十朋所劾,罢知绍兴府。淳熙五年,复为右丞相。寻以事求去,除太保致仕。卒谥文惠,改谥忠定。有《尚书讲义》、《鄮峰真隐漫录》等。 ► 654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