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清远权宰楼海司法二首

谕贼散私财,冥顽不可回。 愤然瞋目骂,吾已戴头来。 一死当凶刃,千家免劫灰。 遗孤元未有,行路为悲哀。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释

  • 谕(yù):告诉,使人知道。
  • 冥顽:昏庸顽钝,这里指顽固不化的贼人。
  • 瞋(chēn)目:瞪大眼睛表示愤怒。

翻译

告诉贼人分散私藏的财宝,但他们冥顽不灵,不肯悔改。 (楼海司法)愤怒地瞪大眼睛怒骂贼人,说我已做好赴死的准备前来。 用一死面对凶恶的刀刃,使千家百姓免除被劫掠的灾祸。 他没有留下孤儿,行路的人都为他的离去感到悲哀。

赏析

这首诗刻画了楼海司法的英勇和正义。诗的前两句通过描述楼海司法试图说服贼人散财但贼人顽固不化的情景,为后面楼海司法的壮烈行为做铺垫。“愤然瞋目骂,吾已戴头来”,生动地展现了楼海司法的愤怒和无畏,他以坚定的态度面对贼人,毫不畏惧死亡。“一死当凶刃,千家免劫灰”,体现了楼海司法的自我牺牲精神,他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千家百姓。最后一句“遗孤元未有,行路为悲哀”,表达了人们对楼海司法之死的悲痛和对他的敬意。整首诗语言简洁,情感真挚,塑造了一个英勇无畏的英雄形象。

李昴英

李昴英

宋广州番禺人,字俊明,号文溪。理宗宝庆二年进士。历秘书郎、著作郎、直秘阁。淳祐初,累擢龙图阁待制、吏部侍郎。在职不畏强御,史嵩之、贾似道俱为所劾。卒谥忠简。有《文溪存稿》、《文溪词》。 ► 200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