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 · 信南山

信彼南山,维禹甸之。畇畇原隰,曾孙田之。我疆我理,南东其亩。 上天同云,雨雪雰雰。益之以霡霂,既优既渥,既沾既足,生我百谷。 疆埸翼翼,黍稷彧彧。曾孙之穑,以为酒食。畀我尸宾,寿考万年。 中田有庐,疆埸有瓜。是剥是菹,献之皇祖。曾孙寿考,受天之祜。 祭以清酒,从以骍牡,享于祖考。执其鸾刀,以启其毛,取其血膋。 是烝是享,苾苾芬芬。祀事孔明,先祖是皇。报以介福。万寿无疆。
拼音

所属合集

译文

遥远的终南山啊连绵起伏,这山曾经大禹王亲手治理。那整齐划一的原野和湿地,是曾孙我千辛万苦来垦辟。我亲手划定地界开挖沟渠,顺着沟渠的走势安排田地。 灰蒙蒙的天上啊彤云密布,纷纷扬扬瑞雪飘落垂天幕。加之来春降下小雨润如酥,把大地润泽得肥饶如膏乳。感谢老天今年雨水很充足,助我顺利播下稻黍稷麦菽。 大地边界调理得整整齐齐,五谷杂粮生长得葱葱郁郁。曾孙我辛勤收获五谷杂粮,用来酿造美酒并置办美食。敬献给我的上神和宾客们,祈求上神赐我长寿万年期! 自家田地里建造草房茅屋,田边和地头蔓生着瓜和瓠。摘下瓜瓠洗净腌渍成酢菜,恭恭敬敬献给我列宗列祖。曾孙我一心祈求长命百岁,全赖上天大恩大德来庇护。 敬献上神先祖以清洁美酒,继之敬献红色的公牛羊羔,恭请先祖上神安享在宗庙。我亲手执定饰有鸾铃的刀,麻利地剥下牛羊羔的皮毛,干净地取出牛血和羊脂膏。 这冬祭的牺牲品进献上神,发出扑人口鼻的浓郁馨香。今年的祭祀大典格外隆重,让我们列祖列宗脸上有光。上神恩赐给我们大福大德,先祖保佑着我们万寿无疆!

注释

信(shēn):即“伸”,延伸。南山:即终南山,在陕西西安南。 维:是。禹:大禹。甸:治理。 原隰:泛指全部田地。原,广平或高平之地;隰(xí),低湿之地。 曾孙:后代子孙。朱熹《诗集传》:“曾,重也。自曾祖以至无穷,皆得称之也。”相当于《楚茨》中所称“孝孙”,故又作为主祭者之代称。田:垦治田地。 疆:田界,此处用作动词,划田界。理:田中的沟陇,此处亦用作动词。疆指划定大的田界,理则细分其地亩。 南东:用作动词,指将田陇开辟成南北向或东西向。 上天:冬季的天空。《尔雅·释天》:“冬曰上天。”同云:天空布满阴云,浑然一色。 雨雪:下雪,“雨”作动词,降落。雰雰:纷纷。 益:加上。霢霂(màimù):小雨。 优:充足。渥:湿润。 沾:沾湿。 埸(yì):田界。翼翼:整齐貌。 彧(yù)彧:同“郁郁”,茂盛貌。 穑:收获庄稼。 畀(bì):给予。 庐:房屋。一说“芦”之假借,即芦菔,今称萝卜。 菹(zū):腌菜。 皇祖:先祖之美称。 祜(hù):福。 骍(xīng):赤黄色(栗色)的马或牛。牡:雄性兽,此指公牛。 鸾刀:带铃的刀。 膋(liáo):脂膏,此指牛油。 苾(bì):浓香。

《小雅·信南山》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一首诗。这是一首描写周王祭祖祈福的乐歌。全诗六章,每章六句。首章写开疆拓土。第二章写风调雨顺。第三章写酒食祭祖。第四章写瓜菹献祭。第五章写清酒牺牲。第六章写祭典礼成。全诗写祭有条不紊,仪式完整。

赏析

此诗侧重于对农业生产的描绘,表现出周代作为一个农耕社会的文化特色,对于研究古代的井田制也有参考价值。井田之制因其年代久远,难以稽考,后世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此诗则提供若干讯息。诗首章言:“信彼南山,维禹甸之。”南山指终南山,诗人是在描述周代的京畿地区。在诗人看来,这畿内的大片土地就是当年大禹治水时开辟出来的。毛传训“甸”为治,而郑笺则落实为:“禹治而丘甸之。”“丘甸”即指田地划分中的两个等级。《周礼·地官·小司徒》云:“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因而郑笺等于坐实井田制起源于夏代。孔疏承郑笺之说,谓“是则三王之初而有井甸田里之法也”,“是则丘甸之法,禹之所为”。尽管有的学者认为大禹治水“未及丘甸其田也。且井邑丘甸出调法,虞夏之制未有闻焉”(孔疏引孙毓说),但郑、孔之说也不无参考意义。 首章末二句云:“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也值得注意。疆理田土也是古代井田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孟子·滕文公上》云:“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可见古人对经理田界是非常重视的。毛传释此诗云:“疆,画经界也。理,分地理也。”有的学者解释得更为具体,如王安石说:“疆者,为之大界;理者,衡从(横纵)其沟涂。”(《吕氏家塾读诗记》引)吕氏又引长乐刘氏说云:“疆谓有夫、有畛、有涂、有道、有路,以经界之也。理谓有遂、有沟、有洫、有浍、有川,以疏导之也。”刘氏之说当是依据《周礼·地官·遂人)“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这里所谓“南东其亩”也与井田制有关。此句指顺应地形、水势而治田,南指其田陇为南北向者,东则为东西向者,此即《齐风·南山》所云“衡从其亩”。郑笺释曰:“‘衡’即训为横。韩诗云:东西耕曰‘横’。‘从’……韩诗作‘由’,云:南北耕曰‘由’。”《左传·成公二年》载:晋郤克伐齐,齐顷公使上卿国佐求和于晋营,晋人要求“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也就是使齐国的陇亩全部改为东西向,这样晋国一旦向齐国进兵,就可长驱直入。国佐回答晋人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国佐引此篇为据,说明先王当初定田土之疆界是根据不同的地势因地制宜的,既有南北向,也有东西向的田陇,如今晋国为了军事上的便利而强令齐国改变田陇的走向,是违反了先王之道。此事又见诸其他典籍,但情节上有些出入。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云:“晋文公伐卫,东其亩。”《吕氏春秋·简选)云:“晋文公东卫之亩。”郭沫若引成公二年事云:“这也正好是井田的一种证明。因为亩道系以国都为中心,故有南北纵走与东西横贯的两种大道。南北纵走的是南亩,东西横贯的就是东亩。《诗》上所说的‘我疆我理,南东其亩’,就是这个事实。……这些资料好像与井田制并无直接关系,而其实它们正是绝好的证明。” 此诗第四章中的“中田有庐”,说者也以为与井田有关。《吕氏家塾读诗记》引邱氏说云:“公田百亩内,除二十亩为八家治田之庐。”又引董氏曰:“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每家庐舍二亩半。”按《孟子·公孙丑上》述井田云:“方里而井,井凡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榖梁传·宣公十五年》称:“古者三百步为一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古者公田为居,井灶葱韭尽取焉”。范宁注:“此除公田八十亩,余八百二十亩。故井田之法,八家共一井八百亩。除二十亩,家合二亩半为庐舍”,“八家共居”。《韩诗外传》载:“古者八家而井田。方里为一井。……八家为邻,家得百亩。余夫各得二十五亩。家为公田十亩,余二十亩共为庐舍,各得二亩半。八家相保,出入更守,疾病相忧,患难相救,有无相贷,饮食相招,嫁娶相谋,渔猎分得,仁恩施行,足以其民和亲而相好。《诗》曰:‘中田有庐,疆埸有瓜。’”以上诸说大同小异,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公田中有八家共居的庐舍二十亩。说诗者多从其说,但笺疏别有所解。郑笺云:“中田,田中也。农人作庐焉以便其田事。”孔疏云:“古者宅在都邑,田于外野,农时则出而就田,须有庐舍,于田中种谷,于畔上种瓜,所以便地也。”按笺疏之说,田中的庐舍成了农民在地里干活时的临时住所了。到了郭沫若,干脆推翻旧说,以为庐与瓜为对文,庐也当为植物,故庐为芦之假借,正如“南山有台,北山有莱”,“七月食瓜,八月断壶”,台、莱、瓜、壶均为植物一样。郭氏别出心裁,也可聊备一说。

无名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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