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 第四章 · 法仪

· 墨子
子墨子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衡以水,正以县。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以从事,犹逾己。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国,而无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辩也。 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当皆法其父母,奚若?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当皆法其学,奚若?天下之为学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学,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当皆法其君,奚若?天下之为君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故父母、学、君三者,莫可以为治法。 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则止。然而天何欲何恶者也?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以其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天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 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此以莫不刍牛羊,豢犬猪,洁为酒醴粢盛,以敬事天。此不为兼而有之、兼而食之邪?天苟兼而有食之,夫奚说不欲人之相爱相利也?故曰: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曰:杀不辜者,得不祥焉。夫奚说人为其相杀而天与祸乎?是以知天欲人相爱相利,而不欲人相恶相贼也。 昔之圣王禹汤文武,兼爱天下之百姓,率以尊天事鬼,其利人多,故天福之,使立为天子,天下诸侯皆宾事之。暴王桀纣幽厉,兼恶天下之百姓,率以诟天侮鬼。其贼人多,故天祸之,使遂失其国家,身死为于天下僇,后世子孙毁之,至今不息。故为不善以得祸者,桀纣幽厉是也。爱人利人以得福者,禹汤文武是也。爱人利人以得福者有矣,恶人贼人以得祸者,亦有矣。
拼音

所属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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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墨子说:天底下办事的人,不能没有法则;没有法则而能把事情做好,是从来没有的事。即使士人作了将相,他也必须有法度。即使从事于各种行业的工匠,也都有法度。工匠们用矩划成方形,用圆规划圆形,用绳墨划成直线,用悬锤定好偏正,(用水平器制好平面)。不论是巧匠还是一般工匠,都要以这五者为法则。巧匠能切合五者的标准,一般工匠虽做不到这样水平,但仿效五者去做,还是要胜过自身的能力。所以工匠们制造物件时,都有法则可循。 现在大的如治天下,其次如治大国,却没有法则,这是不如工匠们能明 辨事理。那么,用什么作为治理国家的法则才行呢?假若以自己的父母为法则何如?天下做父母的很多,但仁爱的少。倘若人人都以自己的父母为法则,这实为效法不仁。效法不仁,这自然是不可以的。假若以自己从学的师长为法何如?天下做师长的很多,但仁爱的少。倘若人人都以自己的师长为法则,这实为效法不仁。效法不仁,这自然是不可以的。假若以自己的国君为法则何如?天下做国君的很多,但仁爱的少。倘若人人都以自己的国君为法则,这实为效法不仁。效法不仁,这自然是不可以的。所以父母、师长和国君三者,都不可以作为治理国家的法则。 那么用什么作为治理国家的法则才行呢?最好是以天为法则。天的运行广大无私,它的恩施深厚而不自居,它的光耀永远不衰,所以圣王以它为法则。既然以天为法则,行动作事就必须依天而行。天所希望的就去做,天所不希望的就应停止。那么天希望什么不希望什么呢?天肯定希望人相爱相利,而不希望人相互厌恶和残害。怎么知道天希望人相爱相利,而不希望人相互厌恶和残害呢?这是因为天对人是全爱和全利的缘故。怎么知道天对人是全爱和全利呢?因为人类都为天所有,天全部供给他们吃的。 现在天下不论大国小国,都是天的国家。人不论长幼贵贱,都是天的臣民。因此人无不喂牛羊、养猪狗,洁净地准备好酒食祭品,用来诚敬事天。这难道不是全部地拥有和供给人食物?天既然全部地拥有和供给人食物,为何能说天不要人相爱相利呢?所以说:“爱人利人的人,天必定给他降福;相互厌恶和残害人的人,天必定给他降祸。所以说:杀害无辜的人,会得到不祥后果。为何说人若相互残杀,天就降祸于他呢?这是因为知道天希望人相爱相利,而不希望人相互厌恶和残害。” 以前的圣王禹、汤、周文王、周武王,对天下百姓全都爱护,带领他们崇敬上天,侍奉鬼神。他们给人带来的利益多,所以天降福给他们,使他们立为天子。天下的诸侯,都恭敬地服事他们。暴虐的君王桀、纣、周幽王、周厉王,对于天下的百姓全部厌恶、憎恨,带领他们咒骂上天,侮辱鬼神。他们残害的人多,所以天降祸给他们,使他们丧失了国家,身死还要受辱于天下。后代子孙责骂他们,至今不休。所以做坏事而得祸的,桀、纣、周幽王、周厉王即是这类;爱人利人而得福的,禹、汤、周文王、周武王即是这类。爱人利人而得福的是有的,厌恶人残害人而得祸的,也是有的!

注释

法仪:即法度、准则之意。墨子认为,天子、诸侯治理天下、国家必须以天为法,以天意为归。而所谓天意,实即就是墨家学派所主张的兼爱兼利原则。篇中以古代圣王和暴君为正反两方面的例子,指出“爱人利人”即可得福,“恶人贼人”必然招祸。 县:即“悬”的本字。 放:通“仿”。 辩:通“辨”。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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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法仪:法则和标准。

翻译

墨子说:天底下办事的人,不可以没有法则和标准。没有法则标准而能把事情做好的,不曾有过。即使最优秀的人士做将领或宰相,也是有法则的。即使从事各种行业的工匠,也是有法则的。工匠们用矩画方形,用规画圆形,用绳墨画直线,用水准定平面,用悬锤定垂直。不论灵巧的工匠还是不灵巧的工匠,都以这五种器具作为法则。灵巧的能符合标准,不灵巧的即使不能完全符合标准,依靠这些器具去做事,还是胜过自己随意去做。所以各行各业的工匠做事,都有法则标准去衡量。现在大到治理天下,其次是治理大国,却没有法则标准去衡量,这还比不上工匠们能分辨啊。

那么用什么作为治理法则才合适呢?如果都去效法自己的父母,会怎么样呢?天底下做父母的人很多,但有仁德的很少。如果都效法自己的父母,这就是效法没有仁德的人。效法没有仁德的人,不可以作为法则。如果都去效法自己的老师,会怎么样呢?天底下做老师的人很多,但有仁德的很少,如果都效法老师,这就是效法没有仁德的人。效法没有仁德的人,不可以作为法则。如果都去效法自己的国君,会怎么样呢?天底下做国君的人很多,但有仁德的很少,如果都效法国君,这就是效法没有仁德的人。效法没有仁德的人,不可以作为法则。所以父母、老师、国君这三样,都不能作为治理的法则。

那么用什么作为治理法则才合适呢?所以说:不如效法上天。上天的行为广大而无私,它的给予丰厚而不自夸,它的光明持久而不衰减,所以圣明的君王效法它。既然以天为法则,做事有行动有作为,必定要以天为标准。上天所希望的就去做,上天所不希望的就停止。但上天希望什么厌恶什么呢?上天一定希望人们相互友爱相互帮助,而不希望人们相互厌恶相互残害。怎么知道上天希望人们相互友爱相互帮助,而不希望人们相互厌恶相互残害呢?因为上天普遍地爱所有人,普遍地使所有人受益。怎么知道上天普遍地爱所有人,普遍地使所有人受益呢?因为上天普遍地拥有天下万物,普遍地养育天下万物。

如今天下不管大国小国,都是上天的郡县。人中不论年幼年长尊贵卑贱,都是上天的臣民。所以没有人不饲养牛羊,喂养狗猪,洁净地准备酒食祭品,用来恭敬侍奉上天。这不是普遍地拥有和养育吗?上天既然普遍地拥有和养育,又怎么能说不希望人们相互友爱相互帮助呢?所以说:爱护别人帮助别人的,上天必定赐福给他;厌恶别人残害别人的,上天必定降祸给他。还说:杀害无辜的人,会得到不祥的报应。怎么解释天会因为人相互残杀而降祸呢?就是因为知道上天希望人们相互友爱相互帮助,而不希望人们相互厌恶相互残害。

从前圣明的君王大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普遍地爱护天下百姓,率领百姓尊奉上天、侍奉鬼神,他们对别人好处多,所以上天赐福给他们,让他们成为天子,天下诸侯都恭敬地侍奉他们。残暴的君王夏桀、商纣、周幽王、周厉王,普遍地厌恶天下百姓,带领百姓咒骂上天、侮辱鬼神。他们残害别人多,所以天

墨子

墨子 ,名翟(dí),东周春秋末期战国初期宋国人 ,一说鲁阳人,一说滕国人。墨子是宋国贵族目夷的后代,生前担任宋国大夫。他是墨家学派的创始人,也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科学家、军事家。 墨子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农民出身的哲学家,墨子创立了墨家学说,墨家在先秦时期影响很大,与儒家并称“显学”。他提出了“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天志”、“明鬼”、“非命”、“非乐”、“节葬”、“节用”等观点。以兼爱为核心,以节用、尚贤为支点。墨子在战国时期创立了以几何学、物理学、光学为突出成就的一整套科学理论。在当时的百家争鸣,有“非儒即墨”之称。墨子死后,墨家分为相里氏之墨、相夫氏之墨、邓陵氏之墨三个学派。其弟子根据墨子生平事迹的史料,收集其语录,完成了《墨子》一书传世。 ► 56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