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在遥远的故乡,曾听过子规鸟凄恻的鸣啼;如今在异乡宣城,又看到盛开的杜鹃花。子规鸣叫悲啭,使人愁肠寸断。暮春三月,这鸟鸣花开的时节,游子正思念他的故乡三巴。
注释
宣城:今属安徽。
蜀国:指四川。
子规鸟:又名杜鹃,因鸣声凄厉,动人乡思,故俗称断肠鸟,蜀地最多;传说是古蜀王杜宇死後所化。
杜鹃花:即映山红,每年春末盛开,正是杜鹃鸟啼之时,故名杜鹃花。
三春:指春季。
三巴:巴郡、巴东、巴西三郡,即指蜀国,今四川。
序
《宣城见杜鹃花》是唐代伟大诗人李白晚年在宣城(今属安徽)所创作的一首七绝。诗中的子规鸟、杜鹃花均为思乡之情的象征。作者在宣城看到杜鹃花盛开,联想到幼年在四川常听到子规鸟的啼叫。子规啼声凄厉,令听者肠断,暮春三月,特别叫人思念故乡。“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写尽了旅人思乡的情绪。全诗浑然一体,对仗工整,情景交融,前呼後应,运用多种修辞手法,足见诗人驾驭语言的高超能力。
赏析
此诗是感物而起兴的。“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
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後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後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三、四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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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宣城:今安徽宣城市。
- 蜀国:四川。
- 子规鸟:即杜鹃鸟,规(guī),鸣声凄厉,能动旅人归思。
- 杜鹃花:又名映山红,春季开花,多为红色。
- 三巴:东汉末年益州牧刘璋分巴郡为永宁、固陵、巴三郡,后改为巴东、巴西、巴郡,这里泛指蜀地。
翻译
在蜀地曾听过子规鸟凄恻的啼叫,如今在宣城又看到了盛开的杜鹃花。子规鸟叫一声,我的肝肠就断一截,在这明媚的阳春三月,我不禁怀念起遥远的蜀地。
赏析
这首诗语言简洁明快,情感真挚深沉。诗的前两句通过“蜀国”和“宣城”的对比,以及“子规鸟”和“杜鹃花”的呼应,表达了诗人在异乡看到熟悉的景象而引发的思乡之情。后两句进一步强化了这种情感,“一叫一回肠一断”形象地描绘出了子规鸟叫声的凄厉和诗人内心的痛苦,“三春三月忆三巴”则点明了诗人思乡的时间和地点,即在阳春三月思念蜀地。整首诗以景抒情,情景交融,将诗人的思乡之愁表现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