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亦无知,月亦无聊,酒亦无灵。
花亦无知,月亦无聊,酒亦无灵。把夭桃斫断,煞他风景;鹦哥煮熟,佐我杯羹。焚砚烧书,椎琴裂画,毁尽文章抹尽名。荥阳郑,有慕歌家世,乞食风情。
单寒骨相难更,笑席帽青衫太瘦生。看蓬门秋草,年年破巷,疏窗细雨,夜夜孤灯。难道天公,还箝恨口,不许长吁一两声?癫狂甚,取乌丝百幅,细写凄清。
拼音
注释
夭桃:茂盛的桃树。斫:砍。煞:同“杀”,减损。
椎:捶。
郑板桥自称“荥阳郑”,以表对封建礼法的蔑视。“荥阳郑”指郑元和的故事。荥阳为郑氏郡望,相传郑元和即荥阳人,流落长安,唱莲花落乞食于市,妓女李亚仙拯救他于困顿之中,后来郑元和做了大官,李亚仙亦封国夫人。唐白行简《李娃传》即叙其事。郑板桥对这个风流韵事,然而近于子虚乌有的元和十分敬佩,在作品中曾三次提到他。
骨相:指人的骨骼相貌。旧谓骨相好坏,注定人一生的命运。席帽青衫:明清科举时儒生或秀才的服装。太瘦生:即太瘦。生,语助词。
蓬门、破巷:贫者所居。
钳:通“箝”,钳制。
乌丝:全称乌丝栏,一种专供书写用,带黑格的绢素或纸张。
序
这首《沁园春》写得看似放荡不羁,其实遵守格律甚严。起首三句为连绵体,同字排比,既注重了词的形式美,更增强了词意表达力。上片第四句起和下片第三句起,句式平仄以及词意结构相同,形式严谨,颇具美感,被很多人作为填词的范本。
赏析
上片“花亦无知,月亦无聊,酒亦无灵”。是说花也不知道人之恨事,月也不能助人解除心中郁闷,就连平时能消愁解恨的酒也不灵了。
接下来“把夭桃斫断,煞他风景;鹦哥煮熟,佐我杯羹。焚砚烧书,椎琴裂画,毁尽文章抹尽名。”。连夭桃这般艳丽的春花也要砍断,鹦哥这样可爱的灵鸟也要煮熟了下酒吃,砚书琴画文章都要统统毁掉,一切虚名也都不要了。古人常以“焚琴煮鹤”来形容煞风景,这里更是大大逾越,几乎所有美好和值得怀念的东西,都成了发泄的对象,以解心中之痛。艺术张力之强达到极至。
“荥阳郑,有慕歌家世,乞食风情。”唐代传奇小说《李娃传》写荥阳郑生本宦家子,与妓女李娃恋爱,金钱被老鸨设计掏空,靠帮人唱丧歌糊口。(原来这行业古已有之,现在公墓里那些帮人唱丧歌的算不得开拓创新哦,呵呵~~)后又沦为乞丐。李娃不忘旧情,予以搭救,助其中科举,得显宦。而郑板桥在《道情十首》小序中也曾提到:“我先世元和公公(荥阳生)流落人间,教歌度曲。”此三句颇不将封建礼法放在眼里,公然宣示:我荥阳郑家原本就有慕歌家世,乞食风情,不靠做官,只靠教歌度曲,乞食与人,也能自自在在地活下来。不羁之情,跃然句中。
下片“单寒骨相难更。笑席帽青衫太瘦生”。旧时认为人的骨相可以决定人的贵贱穷达,如方头大耳为福相,反之为薄相。席帽是以藤席为骨架的帽子。“青衫”为当时低级官员或一般文人所穿之服装。这里的表露出:自己天生的单寒骨相没法改变,头戴席帽,身着青衫的瘦弱寒酸相为人所笑。
“看蓬门秋草,年年破巷;疏窗细雨,夜夜孤灯。”长期居住于破巷之中,住处蓬门秋草,窗户不严挡不住风雨,夜夜伴随孤灯度过。在描述简陋的居住环境的同时,也反映了词人的心态,包含着恨世道不公的意味。
“难道天公,还钳恨口,不许长吁一两声?”境况都已经这样了,难道老天爷还要封住词人之口,连叹气都不允许吗?
“癫狂甚?取乌丝百幅,细写凄清。”乌丝:即乌丝栏,一种有格线的绢素或纸笺。词人性格直率,癫狂得很,心有不平,岂能不鸣?于是取出乌丝栏百幅,细细写出心中凄清之恨。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释
- 斫(zhuó):砍。
- 煞(shà):同“杀”,减损。
- 椎(chuí):捶击。
- 荥(xíng)阳郑:郑板桥是江苏兴化人,兴化古属荥阳。这里以地望称之。
- 箝(qián):同“钳”,夹住,限制。
翻译
花也不知人情,月也让人感到无聊,酒也不能消愁解恨。把那艳丽的桃树砍断,减损那迷人的风景;将鹦鹉煮了,来做我的下酒菜肴。焚烧砚台烧毁书籍,捶毁琴砸碎画,毁掉所有文章抹灭所有名声。我郑板桥,有羡慕歌者的家世,有行乞人般的风情。 天生的贫寒骨相难以改变,可笑那戴着席帽穿着青衫显得那么瘦弱。看那柴门秋草,年年长在破旧的巷子,透过稀疏的窗户和细雨,夜夜伴着孤灯。难道是老天爷,还要夹住我怨恨的口,不许我长长地叹息一两声吗?真是癫狂得很啊,拿来许多的乌丝纸,细细地书写内心的凄清。
赏析
这首词以“恨”为题,抒发了作者对现实的不满和愤慨。上阕通过一系列惊世骇俗的行为,如斫桃、煮鹦哥、焚砚烧书等,表现出作者对世俗的决绝反抗和对名利的唾弃。下阕则着重描写自己的贫寒处境和孤独心境,强调了与现实的格格不入。整首词情感激愤,语言直白而犀利,如“荥阳郑,有慕歌家世,乞食风情”等句,生动地展现了作者的个性。同时,通过对环境和心境的细致描写,如“蓬门秋草”“疏窗细雨”等,营造出一种凄凉、孤寂的氛围,深刻地表达了内心的悲愤与无奈。词中用词大胆豪放,极具个性色彩。

郑板桥
郑板桥,原名郑燮(xiè),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人称板桥先生,江苏兴化人,祖籍苏州。应科举为康熙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1736)进士。官河南范县、山东潍县县令,有政声“以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遂乞病归。”
做官前后,均居扬州,以书画营生。工诗、词,善书、画。诗词不屑作熟语。画擅花卉木石,尤长兰竹。兰叶之妙以焦墨挥毫,藉草书中之中竖,长撇运之,多不乱,少不疏,脱尽时习,秀劲绝伦。书亦有别致,隶、楷参半,自称“六分半书”。间亦以画法行之。印章笔力朴古逼文、何。为人疏放不羁,以进士选县令,日事诗酒,及调潍县,因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罢归,居扬州,声誉大着。恣情山水,与骚人、野衲作醉乡游。时写丛兰瘦石于酒廊、僧壁,随手题句,观者叹绝。著有《板桥全集》,手书刻之。所作卖画润格,传颂一时。为“扬州八怪”之一,其诗、书、画世称“三绝”,擅画兰竹。一生画竹、写竹最多,次则兰、石,但也画松画菊,是清代比较有代表性的文人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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