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
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豪,不能佳也。夫书,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彩,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
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释
- 散(sàn):抒发、排遣。
- 恣(zì)性:放纵性情。
- 迫于事:被事务逼迫。
- 中山兔豪:中山所产的兔毛制成的毛笔。豪,通“毫”,毛笔。
- 盈息:气息急促而充满。
- 至尊:指君主,至高无上的地位,这里形容如面对很尊贵的人,怀有敬畏之心。
- 象:形象,这里指有可模仿的表象。
翻译
书法,是用来抒发内心情绪的。想要写字,首先要舒展胸怀,放纵自己的性情,之后再下笔书写。如果被事务逼迫,即便用中山兔毫制成的名贵毛笔,也写不出好字。进行书法创作时,要先静静地坐着沉思,让思绪随意驰骋,不说话,气息平和,全神贯注,神态庄重,就像面对尊贵无比的君主一样,这样写出来的字就没有不好的。 书法呈现的形态,必须要有可与之对应的外物形状。它有时像人坐着或行走,有时像鸟儿飞翔或物体震动,有时像人来来往往,有时像人躺着或起身,有时像人发愁或喜悦,有时像虫啃食树叶,有时像锋利的剑、长长的戈,有时像强劲的弓、坚硬的箭,有时像水火,有时像云雾,有时像日月。纵横之间但凡有可以类比的形象,才能算得上是书法。
赏析
蔡邕的《笔论》篇幅虽短,却蕴含着精妙的书法理论。开篇提出“书者,散也”这一核心观点,精准地阐释了书法创作应有的心境,强调书法不仅是技艺展现,更是个人情感自然抒发的过程,点明书法创作要以放松、随性的心态去挥毫泼墨。
接着描述创作时“默坐静思”等准备状态,突出书写前需排除杂念,高度专注,以这种庄重敬畏之态面对创作,才能发挥出水平。在对“为书之体”的论述中,作者连用多个“若”字构成排比,将书法形态与丰富多变的世间万物相联系,开拓了丰富的想象空间,这使书法形象鲜活生动,让人意识到优秀的书法艺术应能从自然万象、生活百态中汲取灵感,生动表现出各种形神。
《笔论》短短几句,围绕书法创作心境、状态和形态展现展开论述,为后世书法理论奠定基础,对认识书法本质、体会创作真谛、赏析精妙作品都有深远启示与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