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 · 述而篇 ·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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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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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孔子说:“如果富贵合乎于道就可以去追求,虽然是给人执鞭的下等差事,我也愿意去做。如果富贵不合于道就不必去追求,那就还是按我的爱好去干事。”

注释

富:指升官发财。 求:指合于道,可以去求。 执鞭之士:古代为天子、诸侯和官员出入时手执皮鞭开路的人。意思指地位低下的职事。

赏析

孔子在这里又提到富贵与道的关系问题。只要合乎于道,富贵就可以去追求;不合乎于道,富贵就不能去追求。那么,他就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从此处可以看到,孔子不反对做官,不反对发财,但必须符合于道,这是原则问题,孔子表明自己不会违背原则去追求富贵荣华。

孔子

孔子,名丘,字仲尼,东周时期鲁国陬邑(今中国山东曲阜市南辛镇)人,先祖为宋国(今河南商丘)贵族。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政治家,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集华夏上古文化之大成,在世时已被誉为“天纵之圣”、“天之木铎”,是当时社会上的最博学者之一,被后世统治者尊为孔圣人、至圣、至圣先师、万世师表,是“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孔子的儒家思想对中国和朝鲜半岛、日本、越南等地区有深远的影响。 ► 336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