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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圣主:指贤明的君主。
- 仁明:仁慈而明智。
- 慎五刑:谨慎地使用五种刑罚。
- 伏伽:人名,此处指孙习之。
- 廷平:指司法官。
- 读律:研究法律。
- 无党无偏:公正无私,不偏不倚。
- 谳议:审判和议决。
- 抱疾:患病。
- 经时:经过一段时间。
- 淹北邸:滞留在北方。
- 承恩:受到恩宠。
- 去南京:前往南京。
- 平友政:公正处理政务。
- 于张:指古代著名的司法官员于定国和张释之。
翻译
贤明的君主仁慈而明智,谨慎地使用五种刑罚,孙习之被重新起用,担任司法官。他研究法律,谋略丰富,审判和议决公正无私,精明准确。他患病已久,滞留在北方,如今受到恩宠,前往南京。愿他继续推广公正的政务,不要让于定国和张释之独享美名。
赏析
这首作品赞颂了孙习之的才德和公正无私的司法精神。诗中,“圣主仁明慎五刑”一句,既表达了对君主的赞美,也暗示了孙习之任职的背景。“读书读律谋猷富,无党无偏谳议精”则直接描绘了孙习之的学识和公正。后两句祝愿孙习之在南京继续推行公正的政务,不要让古代的司法官员独享美名,表达了对孙习之的期望和信任。整首诗语言简练,意境深远,充分展现了孙习之的形象和作者的情感。
注释
- 大理寺丞:古代官职,负责审理案件。
- 孙习之:人名,诗中的主角。
- 疾愈:病愈康复。
- 回南京:指从北方(可能是指北京或朝廷所在地)返回南京任职。
- 圣主:指皇帝,这里指明朝的君主。
- 仁明:仁爱明智。
- 慎五刑:谨慎使用刑法,重视公正。
- 伏伽:唐朝官员,这里借指公正的司法官员。
- 廷平:宫廷法官,此处象征公正的法律裁决。
- 谋猷:谋略和计划。
- 无党无偏:不结党营私,公正无私。
- 谳议:判决意见,审理案件的结果。
- 淹北邸:长期滞留在北京的官邸。
- 承恩:接受皇帝的恩典。
- 更:改变,此处指希望改变政治作风。
- 友政:参与并促进政务的和谐。
- 独擅名:独自享有声誉。
翻译
在仁爱明智的君主统治下,朝廷谨慎使用法律,就像唐朝的伏伽那样,致力于维护公正。孙习之先生不仅熟读法律,而且有丰富的策略和公正的判断。他因为生病,长时间在京都北部的官邸停留,如今得到皇上的恩准,准备返回南京任职。我衷心祝愿他在南京能积极参与政务,与同僚们和谐共事,而不是让个人名声过于突出。
赏析
这首诗赞扬了孙习之的公正才能和皇帝的仁德政策,同时也表达了对孙习之病愈后能更好地服务朝廷、促进政治和谐的期待。诗人以历史人物伏伽为喻,强调了法律公正的重要性,寄寓了对孙习之回归南京工作的良好祝愿。整首诗语言简练,寓意深远,体现了作者对官员德才兼备的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