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墨子怒耕柱子。耕柱子曰:“我毋俞于人乎?”子墨子曰:“我将上大行,驾骥与羊,子将谁驱?”耕柱子曰:“将驱骥也。”子墨子曰:“何故驱骥也?”耕柱子曰:“骥足以责。”子墨子曰:“我亦以子为足以责。”
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
或也者,不尽
天之爱人也,薄于圣人之爱人也;其利人也,厚于圣人之利人也。大人之爱小人也,薄于小人之爱大人也;其利小人也,厚于小人之利大人也。
以臧为其亲也,而爱之,非爱其亲也;以臧为其亲也,而利之,非利其亲也。以
止:彼以此其然也,说是其然也;我以此其不然也,疑是其然也。
□:谓四足兽,与生鸟与,物尽与,大小也。此然是必然,则俱。
为麋同名,俱斗,不俱二,二与斗也。包、肝、肺、子,爱也。橘、茅,食与招也。白
故: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体也,若有端。大故,有之必无然,若见之成见也。
体:若二之一、尺之端也。
知材:知也者,所以知也,而必知,若明。
虑:虑也者,以其知有求也,而不必得之,若睨。
止,类以行人。说在同。所存与者,于存与孰存?驷异说。推类之难。说在之大校五行毋常胜。说在宜。物尽同名:二与斗,爱,食与招,白与视,丽与,夫与履。一,偏弃之,谓而固是也。说在因。不可偏去而二。说在见与俱
故,所得而后成也。止,以久也。体,分于兼也。必,不已也。知,材也。平,同高也。虑,求也。同长,以正相尽也。知,接也。中,同长也。智,明也。厚,有所大也。仁,体爱也。日中,正南也。义,利也。直,参也。礼
儒者曰:“亲亲有术,尊贤有等。”言亲疏尊卑之异也。其《礼》曰:丧,父母,三年;妻、后子,三年;伯父、叔父、弟兄、庶子,其;戚族人,五月。若以亲疏为岁月之数,则亲者多而疏者少矣,是妻、后子与父同也。若以
儒者曰:“亲亲有术,尊贤有等。”言亲疏尊卑之异也。其《礼》曰:丧,父母,三年;妻、后子,三年;伯父、叔父、弟兄、庶子,其;戚族人,五月。若以亲疏为岁月之数,则亲者多而疏者少矣,是妻、后子与父同也。若以
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谈,则必可而不先立仪而言。若不先立仪而言,譬之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焉也,我以为虽有朝夕之辩,必将终未可得而从定也,是故言有三法。
何谓三法?曰:有考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恶乎考之
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谈、由文学之为道也,则不可而不先立义法。若言而无义,譬犹立朝夕于员钧之上也,则虽有巧工,必不能得正焉。然今天下之情伪,未可得而识也。故使言有三法。三法者何也?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
子墨子言曰:古者王公大人为政国家者,皆欲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然而不得富而得贫,不得众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乱,则是本失其所欲,得其所恶,是故何也?
子墨子言曰:执有命者以杂于民间者众。执有命者
子墨子言曰: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且夫仁者之为天下度也,非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仁者弗为也。
子墨子言曰:“逮至昔三代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正。是以存夫为人君臣上下者之不惠忠也,父子弟兄之不慈孝弟长贞良也,正长之不强于听治,贱人之不强于从事也。民之为婬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
子墨子言曰:“天下之所以乱者,其说将何哉?则是天下士君子,皆明于小而不明于大。”何以知其明于小不明于大也?以其不明于天之意也。何以知其不明于天之意也?以处人之家者知之。今人处若家得罪,将犹有异家所以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