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杂诗之典制 其十

· 纪昀
绿野青筹界限明,农夫有畔不须争。 江都留得均田法,只有如今塞外行。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释

  • 青筹:古代报更用的竹签,青色。
  • :田地的界限。
  • 江都:江都是扬州的古称。

翻译

绿色的田野和青色的报更竹签使界限很分明,农夫有了田地的界限就不必去争了。扬州留存下来了均田的办法,只有到了如今的塞外这里才实行。

赏析

这首诗描述了乌鲁木齐地区清晰的田地界限划分,以及均田法在这里的施行情况。诗中通过“绿野青筹界限明”描绘出田野界限分明的景象,“农夫有畔不须争”则体现了这种明确划分带来的稳定与和谐。最后两句提到江都曾有的均田法在塞外得以实施,表现出地域间制度流转和应用的情况。整首诗简洁地勾勒出与土地制度相关的画面,具有一定的写实性和历史性。

纪昀

纪昀

清直隶献县人,字晓岚,号石云,又号春帆。乾隆十九年进士。自编修累官侍读学士。以姻家卢见曾案漏言,戍乌鲁木齐。释还后再授编修。三十八年,被举为四库全书馆总纂,在馆十年,纂成全书,并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嘉庆间官至协办大学士,加太子太保。谥文达。另有《纪文达公集》、《阅微草堂笔记》。 ► 187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