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家弟幼安作草后

幼安弟喜作草,携笔东西家,动辄龙蛇满壁,草圣之声欲满江西,来求法于老夫。老夫之书,本无法也,但观世间万缘,如蚊蚋聚散,未尝一事横于胸中,故不择笔墨,遇纸则书,纸尽则已,亦不计较工拙与人之品藻讥弹。譬如木人舞中节拍,人叹其工,舞罢则又萧然矣,幼安然吾言乎? ——《豫章黄先生文集》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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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幼安:指黄幼安,黄庭坚的弟弟。
  • 草圣:在草书技法上最高水平的人。
  • 辄(zhé):总是,就。
  • 蚋(ruì):昆虫,体形似蝇而小,吸人畜血液。

翻译

幼安弟喜爱写草书,带着笔在东家西家,动不动就写得满墙壁都是如龙似蛇般的字,草书圣手的名声几乎要传遍江西,还来向我求书法的法则。我的书法,原本就没有法则,只是观看世间万物的各种机缘,如同蚊子小虫聚散,不曾有一件事横在心中,所以不挑选笔墨,碰到纸就写,纸用完就停止,也不计算好坏和他人的品评指责。就好像木偶在符合节拍舞蹈,人们赞叹它的精巧,舞完后就又寂静无声了,幼安能明白我的话吗?

赏析

这首诗表达了黄庭坚对于书法创作的独特见解。他强调自然随性,不刻意追求法则,内心不受外物干扰,顺其自然地进行创作。他描述自己的创作状态如木人舞节拍般自然天成,不计较外在的评价。这体现了一种自由、超脱的艺术境界与创作心态。同时,通过讲述弟弟幼安对草书的热爱以及向他求法,也从侧面突出了黄庭坚在书法上的独特认知与感悟。这种对艺术的深刻理解和追求自在的态度,对后世书法家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黄庭坚

黄庭坚

黄庭坚,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豫章黄先生,汉族,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诗人、词人、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而且,他跟杜甫、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一祖三宗”(黄为其中一宗)之称。英宗治平四年(1067)进士。历官叶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秘书丞、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等。诗歌方面,他与苏轼并称为“苏黄”;书法方面,他则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为“宋代四大家”;词作方面,虽曾与秦观并称“秦黄”,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 ► 2400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