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书 更法
译文
注释
注释
- 平画:筹划,商量。(“画”读作“huà”)
- 讨正法之本:探讨正确的法制的根本。
- 错法:施行法令。
- 亟:赶快。(“亟”读作“jí”)
- 暗于成事:在事情已经成功后还不明白。
- 訾:诋毁。(“訾”读作“zǐ”)
- 郭偃之法:郭偃,春秋时期晋国大夫,主张改革。这里的“郭偃之法”指郭偃的言论或主张。
- 故:旧的,原先的。
- 易民而教:改变百姓的习俗来进行教化。
- 溺:沉迷,陷入。
- 王:称王,统治天下。
- 制:被制约,被控制。
- 拘:拘泥,束缚。
- 诛:惩罚,惩处。(“诛”读作“zhū”)
- 怒:过度严厉,盛怒。
- 曲学:学识浅陋的人。
翻译
秦孝公与大臣们筹划商议国事,公孙鞅、甘龙、杜挚三位大夫陪侍在孝公身边,思考社会时事的变化,探讨正确法制的根本,寻求统治人民的方法。
秦孝公说:“接替先君的位置后不忘记国家,这是做国君的原则;施行法令务必显示出国君的权威,这是做臣子的行为。现在我想要通过变法来治理国家,通过更改礼制来教化百姓,却担心天下人会非议我。”
公孙鞅说:“我听说,‘行动迟疑就不会有成就,做事犹豫就不会有功效’。您应该尽快下定变法的决心,不要顾虑天下人的非议。况且,有出类拔萃的行动的人,本来就会被世俗所反对;有独到见解的人,一定会被一般人所诋毁。俗语说:‘愚昧的人在事情成功后还不明白,聪明的人在事情尚未萌芽时就能预见到。百姓不可以在事情开始时和他们商量,而只能在事情成功后和他们一同享受成果。’郭偃的法言说:‘探讨最高道德的人不附和世俗,成就伟大功业的人不与一般人商议。’法制,是用来爱护百姓的;礼制,是为了方便做事的。所以圣人如果可以使国家强大,不必沿袭旧的法制;如果可以使百姓获利,不必遵循旧的礼制。”
秦孝公说:“好!”
甘龙说:“不是这样的!我听说,‘圣人不改变百姓的习俗来进行教化,聪明的人不改变法制来治理国家。’依据百姓的习俗进行教化,不费力就能成功;依据法制来治理国家,官吏熟悉法律,百姓也能安定。现在如果变法,不遵循秦国旧有的法制,更改礼制来教化百姓,我担心天下人会非议国君,希望您仔细考虑!”
公孙鞅说:“甘龙所说的,是世俗的言论!一般人习惯于旧有的习俗,学者们沉迷于自己所听到的东西:这两种人,只能居官守法,不能和他们讨论法制以外的事情。夏、商、周三代的礼制不同却都能称王天下,春秋五霸的法制不同却都能称霸诸侯。所以聪明的人制定法制,而愚昧的人被法制制约;贤能的人更改礼制,而无能的人被礼制束缚。被礼制束缚的人不能和他商讨大事,被法制制约的人不能和他讨论变法。您不要迟疑了!”
杜挚说:“我听说,‘没有百倍的利益,就不改变法制;没有十倍的功效,就不更换器具。’我听说效法古代不会有过错,遵循礼制不会有邪念。您还是考虑一下吧!”
公孙鞅说:“前代的政教各不相同,应该效法哪个古代呢!帝王不相重复,应该遵循哪种礼制呢!伏羲、神农施行教化而不施行惩罚,黄帝、尧、舜施行惩罚而不过分严厉,到了周文王、周武王时,他们各自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制定法律,依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礼制。礼制和法律根据时代的变化而制定,制度和政令各自顺应实际情况,兵器铠甲和器具装备各自方便使用。所以我说:治理国家不一定只用一种方法,只要对国家有利就不必效法古代。商汤、周武王称王天下,不是因为遵循古代的法度而兴盛;殷朝和夏朝的灭亡,不是因为改变礼制而灭亡。既然这样,那么反对古代的不一定应该受到非议,遵循礼制的也不一定应该受到称赞。您不要迟疑了!”
秦孝公说:“好!我听说住在穷乡僻巷的人多怪异,学识浅陋的人多争辩。愚昧的人嘲笑的事情,聪明的人感到悲哀;狂妄的人感到快乐的事情,贤能的人感到哀伤。拘泥于世俗的议论,我不会再迟疑了!”于是就颁布了开垦荒地的法令。
赏析
这段文字记载了秦国在秦孝公时期关于变法的一场讨论。商鞅以坚定的态度主张变法,他认为行动不能迟疑,法制和礼制应该根据时代的变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实现国家的强大和百姓的利益。他通过引用俗语、前人的言论以及历史上的事例,有力地反驳了反对变法的观点。
甘龙主张遵循秦国旧有的法制和习俗进行治理,认为这样可以不费力地取得成功,并且能使官吏和百姓都适应。商鞅则指出这种观点的局限性,认为拘泥于旧习的人无法探讨变法这样的大事。
杜挚则以没有百倍利益就不改变法制、没有十倍功效就不更换器具为理由,反对变法。商鞅再次强调了时代的变化需要相应的变革,不能一味地效法古代和遵循旧制。
秦孝公最终被商鞅的观点说服,决定推行变法。这段讨论体现了商鞅的变法思想和他的雄辩才能,也反映了秦国在战国时期求变图强的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