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书 更法

· 商鞅
孝公平画①,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②,求使民之道。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③,臣之行也。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④。” 公孙鞅曰:“臣闻之,‘疑行无成,疑事无功’。君亟定变法之虑⑤,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訾于民。语曰:‘愚者暗于成事⑥,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郭偃之法曰⑦:‘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⑧;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⑨。” 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者⑩,不劳而功成;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今若变法,不循秦国之故,更礼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议君,愿孰察之!” 公孙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此两者,所以居官而守法,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⑬,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⑮;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⑯。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君无疑矣!” 杜挚曰:“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臣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君其图之!” 公孙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⑰,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君无疑矣!” 孝公曰:“善!吾闻穷巷多怪,曲学多辨⑱。愚者笑之,知者哀焉;狂夫之乐,贤者丧焉。拘世以议,寡人不之疑矣!”于是遂出垦草令。
拼音

译文

秦孝公在研究治国的办法,公孙鞅、甘龙、杜挚三位大夫陪着他,一起考虑当时形势的变化,探讨立法的原则,寻求统治人民的方法。 秦孝公说:“继承君位不应忘记国家,这是国君当遵守的原则;推行法令务必要显示出国君的明智,这是臣下应有的本分。现在我想通过变法来治理国家,改变礼制来教化百姓,但是又怕天下人非议我。” 公孙鞅说:“我听说,‘行动犹豫不决,则不会有成就;做事不果断,则不会有功绩。’既然您有了这样的想法,就请您快下决心去做,没有必要去担心天下人的非议。况且行为高于别人的人,本来就会被世俗非议;有独到见解的人,必定会受到他人的诽谤。俗话说:‘愚笨的人常常在事成之后依然糊里糊涂,聪明的人往往在事前就会有所预见。不可以与普通的人讨论创新的事情,只能同他们一起乐享其成。’郭偃变法时就说过:‘讲究最高德行的人不会附和一般人的见解,成就大事业的人不同一般人相谋划。’法令,是用来爱民的;礼制,是用来便于做事的。所以对圣人来说,只要可以达到强国的目的,可以不必仿效旧法;只要是对于人民有利的,可以不必沿用旧礼制。” 秦孝公说:“好!” 甘龙说:“不对!我听说,‘圣人不改变人民的旧习惯而进行教化,智者不改变旧法令而治理国家。’顺着人民的旧习惯去教化他们,不用费力就会成功;依据旧法令来治理国家,官吏们习惯,人民也安宁。现在如果变法,不按照秦国的旧方式来办事,而改变旧礼制来教化人民,我真的担心天下人会非议您。请您务必慎重考虑!” 公孙鞅说:“甘龙所说,都是一般世俗的言论!常人总是安于旧习惯,学者总是局限于自己所知道的那一套:这些人只是占有官位,墨守成规,没有办法同他们讨论变法的事情!夏、商、周三代的礼制虽然各不相同,但是都称王于天下;五霸所采用的法令不相同,但是都能称霸诸侯。所以,只有智者才能够制定新的法令,而愚笨的人只能墨守之;只有贤能的人才能更改礼制,而不肖的人只得受礼制的约束。受礼制约束的人,是不足以与之谈论国事的;墨守旧法的人,是不足以与之谈论变法的。您就不要再犹豫了!” 杜挚说:“我听说,‘没有百倍的利益,则不改变旧法;没有十倍的功效,则不改用新的工具。’而且,我也听说,效法古代是没有过错的,遵循旧礼是不会出问题的。希望您能再考虑一下!” 公孙鞅说:“古时候,历代的政教各不相同,有什么古法可效?帝王也不是重复治术的,有什么旧礼可以遵循呢?伏羲、神农实行教化,而不用刑罚;黄帝、尧、舜虽然用刑罚但是不过分;到了周文王、周武王,他们则是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礼制。礼制和法令都是按照时代的要求来制定的,制度和命令都必须合时宜,各种兵甲器械的制造都是为了方便使用。因此我说:治理国家没有一成不变的方法,只要是有利于国家就不一定要去效法古代。商汤、周武王不去效法古代,他们治理的国家照样兴盛;殷纣、夏桀没有改变旧的礼制,但是照样灭亡。由此可见,违反古制的未必要受到指责,而死守旧礼、因循守旧的也未必值得称赞。大王,您不必再犹豫了!” 秦孝公听完说:“好!我听说住在偏僻的地方的人往往会少见多怪,学识浅薄的人则常常喜欢诡辩。愚笨的人所耻笑的,恰恰是智者所怜悯的;狂妄的人所高兴的,往往是贤能的人所忧伤的。现在,即便是人们以世俗的想法来非议我,我也不再犹豫了!”于是便发出了开垦荒地的命令。

注释

①平:通“评”,评论。画:筹划。平画,指研究治国办法。②正:定,制定。③错:通“措”,建立,施行。④议:非议。⑤亟(jí):赶快。⑥暗:不明白。⑦郭偃:春秋时晋国人,曾帮助晋文公实行改革。⑧故:古,旧。⑨循:遵循。⑩因:顺着。习:熟悉。孰:通“熟”,仔细。⑬三代:指夏、商、周三个朝代。五霸:即春秋五霸,指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阖闾、越王勾践。⑮制:约束。⑯拘:拘泥、束缚。⑰怒:超过。⑱曲学:浅陋的见解。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释

  • 平画:筹划,商量。(“画”读作“huà”)
  • 讨正法之本:探讨正确的法制的根本。
  • 错法:施行法令。
  • :赶快。(“亟”读作“jí”)
  • 暗于成事:在事情已经成功后还不明白。
  • :诋毁。(“訾”读作“zǐ”)
  • 郭偃之法:郭偃,春秋时期晋国大夫,主张改革。这里的“郭偃之法”指郭偃的言论或主张。
  • :旧的,原先的。
  • 易民而教:改变百姓的习俗来进行教化。
  • :沉迷,陷入。
  • :称王,统治天下。
  • :被制约,被控制。
  • :拘泥,束缚。
  • :惩罚,惩处。(“诛”读作“zhū”)
  • :过度严厉,盛怒。
  • 曲学:学识浅陋的人。

翻译

秦孝公与大臣们筹划商议国事,公孙鞅、甘龙、杜挚三位大夫陪侍在孝公身边,思考社会时事的变化,探讨正确法制的根本,寻求统治人民的方法。

秦孝公说:“接替先君的位置后不忘记国家,这是做国君的原则;施行法令务必显示出国君的权威,这是做臣子的行为。现在我想要通过变法来治理国家,通过更改礼制来教化百姓,却担心天下人会非议我。”

公孙鞅说:“我听说,‘行动迟疑就不会有成就,做事犹豫就不会有功效’。您应该尽快下定变法的决心,不要顾虑天下人的非议。况且,有出类拔萃的行动的人,本来就会被世俗所反对;有独到见解的人,一定会被一般人所诋毁。俗语说:‘愚昧的人在事情成功后还不明白,聪明的人在事情尚未萌芽时就能预见到。百姓不可以在事情开始时和他们商量,而只能在事情成功后和他们一同享受成果。’郭偃的法言说:‘探讨最高道德的人不附和世俗,成就伟大功业的人不与一般人商议。’法制,是用来爱护百姓的;礼制,是为了方便做事的。所以圣人如果可以使国家强大,不必沿袭旧的法制;如果可以使百姓获利,不必遵循旧的礼制。”

秦孝公说:“好!”

甘龙说:“不是这样的!我听说,‘圣人不改变百姓的习俗来进行教化,聪明的人不改变法制来治理国家。’依据百姓的习俗进行教化,不费力就能成功;依据法制来治理国家,官吏熟悉法律,百姓也能安定。现在如果变法,不遵循秦国旧有的法制,更改礼制来教化百姓,我担心天下人会非议国君,希望您仔细考虑!”

公孙鞅说:“甘龙所说的,是世俗的言论!一般人习惯于旧有的习俗,学者们沉迷于自己所听到的东西:这两种人,只能居官守法,不能和他们讨论法制以外的事情。夏、商、周三代的礼制不同却都能称王天下,春秋五霸的法制不同却都能称霸诸侯。所以聪明的人制定法制,而愚昧的人被法制制约;贤能的人更改礼制,而无能的人被礼制束缚。被礼制束缚的人不能和他商讨大事,被法制制约的人不能和他讨论变法。您不要迟疑了!”

杜挚说:“我听说,‘没有百倍的利益,就不改变法制;没有十倍的功效,就不更换器具。’我听说效法古代不会有过错,遵循礼制不会有邪念。您还是考虑一下吧!”

公孙鞅说:“前代的政教各不相同,应该效法哪个古代呢!帝王不相重复,应该遵循哪种礼制呢!伏羲、神农施行教化而不施行惩罚,黄帝、尧、舜施行惩罚而不过分严厉,到了周文王、周武王时,他们各自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制定法律,依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礼制。礼制和法律根据时代的变化而制定,制度和政令各自顺应实际情况,兵器铠甲和器具装备各自方便使用。所以我说:治理国家不一定只用一种方法,只要对国家有利就不必效法古代。商汤、周武王称王天下,不是因为遵循古代的法度而兴盛;殷朝和夏朝的灭亡,不是因为改变礼制而灭亡。既然这样,那么反对古代的不一定应该受到非议,遵循礼制的也不一定应该受到称赞。您不要迟疑了!”

秦孝公说:“好!我听说住在穷乡僻巷的人多怪异,学识浅陋的人多争辩。愚昧的人嘲笑的事情,聪明的人感到悲哀;狂妄的人感到快乐的事情,贤能的人感到哀伤。拘泥于世俗的议论,我不会再迟疑了!”于是就颁布了开垦荒地的法令。

赏析

这段文字记载了秦国在秦孝公时期关于变法的一场讨论。商鞅以坚定的态度主张变法,他认为行动不能迟疑,法制和礼制应该根据时代的变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实现国家的强大和百姓的利益。他通过引用俗语、前人的言论以及历史上的事例,有力地反驳了反对变法的观点。

甘龙主张遵循秦国旧有的法制和习俗进行治理,认为这样可以不费力地取得成功,并且能使官吏和百姓都适应。商鞅则指出这种观点的局限性,认为拘泥于旧习的人无法探讨变法这样的大事。

杜挚则以没有百倍利益就不改变法制、没有十倍功效就不更换器具为理由,反对变法。商鞅再次强调了时代的变化需要相应的变革,不能一味地效法古代和遵循旧制。

秦孝公最终被商鞅的观点说服,决定推行变法。这段讨论体现了商鞅的变法思想和他的雄辩才能,也反映了秦国在战国时期求变图强的决心。

商鞅

商鞅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1][2]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商鞅通过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商鞅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军事上商鞅作为统帅率领秦军收复了河西。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逝世,其子秦惠文王继位。秦孝公去世的同年,商鞅因被公子虔指为谋反,战败死于彤地,其尸身被带回咸阳,处以车裂后示众 ► 3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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