贻写真画工

短筇扶醉埭西东,不坐花丛便竹丛。 四大形骸遗老态,七贤潇洒自清风。 尚怜骨瘦非诗瘦,可讶颜红是酒红。 野鹤沙鸥元有社,凭君描画水云中。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释

  • (yí):赠送。
  • 写真:画像。
  • 短筇(qióng):短竹杖。
  • (dài):堤坝。
  • 七贤:指竹林七贤,魏晋时期的七位名士。
  • 潇洒:自然大方,不拘束。
  • 尚怜:仍然珍惜。
  • 骨瘦:形容身体瘦弱。
  • 颜红:脸色红润。
  • 野鹤沙鸥:比喻隐士或闲散之人。
  • :指结社,聚集在一起的团体。

翻译

我拄着短竹杖,醉醺醺地在堤坝的东西两头徘徊,不是坐在花丛中,就是坐在竹林里。我的身体虽然老态龙钟,但我的精神却像竹林七贤一样自然大方,不受拘束。我仍然珍惜自己瘦弱的身体,不是因为诗作的消瘦,而是惊讶于自己脸色红润,那是因为饮酒所致。我就像野鹤和沙鸥一样,有自己的结社,希望你能凭此描绘出我在水云之间的形象。

赏析

这首作品描绘了一位老者醉后的形象,通过“短筇扶醉”、“不坐花丛便竹丛”等生动细节,展现了老者随性自然的生活态度。诗中“四大形骸遗老态,七贤潇洒自清风”一句,既表达了老者对自己老态的接受,又展现了他内心如竹林七贤般的潇洒与不羁。最后两句“野鹤沙鸥元有社,凭君描画水云中”,则寄托了老者对隐逸生活的向往,希望画工能将自己的形象定格在水云之间,表达了一种超脱世俗、追求自由的精神境界。

区元晋

区元晋,字惟康。新会人。越子。明世宗嘉靖四年(一五二五)举人。官云南镇南知州,晋福建兴化府同知。著有《见泉集》。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二一、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七四等有传。区元晋诗,以附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刻区越撰《乡贤区西屏集》之《区奉政遗稿》为底本,参校一九五四年重印《区西屏见泉二公合集》中之《奉政区见泉公遗集》。 ► 470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