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合集
林维朝
林维朝,携眷返回福建原籍。明治三十年(1897)以水土不服,加上怀乡心切,乃挈眷归台。明治三十一年(1898)任汉文教师,明治三十三年(1900)辞教职,任新港区街庄长。三十五年(1902)授绅章,四十一年(1908)获聘为嘉义厅参事。大正六年(1917)改「登云书院」春秋二季之乐局为「舞凤轩」,奖倡新港北管剧团。十二年(1923)与新港文人共组「鷇音吟社」。生平著有《劳生略历》、《初啭集》、《怡园吟草》,编有《怡园唱和集》等。2006年林维朝曾孙媳陈素云选录编订其生平作品为《林维朝诗文集》,由国史馆出版。〖参考张子文等《台湾历史人物小传:明清暨日据时期》,台北:国家图书馆,2003年12月;陈素云主编《林维朝诗文集》,台北:国史馆,2006年11月。〗兹以陈素云编《林维朝诗文集》为底本,参考《初啭集》稿本、《怡园唱和集》稿本,以及黄哲永先生收藏之《怡园吟草》,与《台湾日日新报》、《台南新报》、《庆飨老典录》、《采诗集》、《栎社课卷》、《东宁击钵吟前后集》、《台湾诗钞》所刊登林维朝诗增补编校。(江宝钗、陈素云撰) ► 9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