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宿赵献公祠

半生作事可天知,夜必焚香告所为。 云外高祠山水绿,青天琴鹤日相随。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释

  • 衢州:地名,今浙江省衢州市。
  • 宿:住宿,过夜。
  • 赵献公祠:供奉赵献公的祠堂,赵献公是历史上的一位贤人或英雄。
  • 半生:指人的前半生或大部分时间。
  • 可天知:可以被天知道,意指所作所为光明正大,无愧于天。
  • 焚香:点燃香火,常用于祭祀或表达敬意。
  • 告所为:报告自己的行为,即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
  • 云外:云层之外,形容高远。
  • 高祠:高大的祠堂,指赵献公祠。
  • 山水绿:形容山水景色青翠。
  • 青天:晴朗的天空。
  • 琴鹤:琴与鹤,常用来象征高洁和隐逸的生活。
  • 日相随:每天相伴。

翻译

我半生的所作所为,可以坦然地让天知晓,每夜必定焚香,向天报告我所做的一切。在云层之外,赵献公祠堂所在的山山水水显得格外青翠,晴朗的天空下,琴声与鹤影每日与我相伴。

赏析

这首作品表达了诗人对自己行为的坦荡和对赵献公的敬仰。诗中“半生作事可天知”展现了诗人的正直与自信,而“夜必焚香告所为”则体现了其对自我行为的严格反省。后两句通过对高祠山水和琴鹤相伴的描绘,营造了一种超脱尘世的意境,表达了诗人对高洁生活的向往和对赵献公精神的追随之情。

张天赋

张天赋,字汝德,号叶冈,别号爱梅道人。兴宁人。少负才名,从湛甘泉游,闻性命之学。明世宗嘉靖十一年(一五三二)贡生,为县令祝枝山所赏识。尝讲学于崇正书院,凡三修县志,并与修《广东通志》及《武宗实录》。由拔贡任浏阳丞,署县事。以病乞归。年六十七。有《叶冈诗集》四卷。清咸丰《兴宁县志》卷九有传。张天赋诗,以明嘉靖刊本《叶冈诗集》为底本。 ► 558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