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试陕西

· 曹端
天道原来秉至公,受天明命列人中。 抡才若不依天道,王法虽容天不容。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释

  • 典试:主持考试。
  • 陕西:地名,今陕西省。
  • 天道:自然法则,天理。
  • 秉至公:持有最高的公正。
  • 受天明命:接受天命的启示。
  • 列人中:被选入人群之中,指被选中的人。
  • 抡才:选拔人才。
  • 依天道:遵循天理。
  • 王法:国家的法律。

翻译

天道本就持有最高的公正, 接受天命的启示,被选入人群之中。 如果选拔人才不遵循天理, 国家的法律或许能容忍,但天理不容。

赏析

这首诗强调了天道的公正性和选拔人才时应遵循天理的重要性。诗人曹端通过对比“王法”与“天道”,强调了天道的至高无上和不可违背。诗中的“抡才若不依天道”一句,深刻指出了选拔人才时必须遵循的原则,即公正无私,符合天理。整首诗语言简练,意境深远,表达了诗人对于公正选拔人才的坚定立场和对天道公正的崇高信仰。

曹端

曹端

明河南渑池人,字正夫,号月川。永乐六年举人。任霍州学正十六年。笃志性理,坐下著足处,两砖踏穿。其学宗朱熹,务躬行实践,以静存为要。学者推为明初理学之冠,称月川先生。有《曹月川集》、《四书详说》等。 ► 16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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