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律师归婺州

· 张籍
京中开讲已多时,曾作坛头證戒师。 归到双溪桥北寺,乡僧争就学威仪。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释

  • 京中:指京城。
  • 开讲:指讲经说法。
  • 坛头:指讲坛。
  • 證戒:指传授戒律。
  • 双溪桥:地名,位于婺州(今浙江金华)。
  • 乡僧:指当地的僧人。
  • 争就:争相前来。
  • 学威仪:学习佛教的仪轨和威严。

翻译

在京城讲经说法已经很久了,曾经在讲坛上当过传授戒律的老师。 回到婺州双溪桥北的寺庙,当地的僧人们争相前来学习佛教的仪轨和威严。

赏析

这首作品描绘了一位律师(佛教中的法律师,负责传授戒律)从京城回到婺州的经历。诗中通过“京中开讲”和“曾作坛头證戒师”展现了律师在京城的讲学经历和地位,而“归到双溪桥北寺”则点明了他的归乡之地。最后一句“乡僧争就学威仪”生动地表现了当地僧人对律师的尊敬和学习的渴望,也反映了律师在佛教界的影响力和威望。整首诗语言简练,意境深远,表达了作者对律师的敬仰之情。

张籍

张籍

张籍,字文昌,唐代诗人,和州乌江(今安徽和县)人。郡望苏州吴(今江苏苏州),汉族,先世移居和州,遂为和州乌江(今安徽和县乌江镇)人。世称“张水部”、“张司业”。张籍为韩门大弟子,其乐府诗与王建齐名,并称“张王乐府”,著名诗篇有《塞下曲》《征妇怨》《采莲曲》《江南曲》《秋思》等。 ► 444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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