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吏

民有杀长吏,于理大悖之。 仁人根所自,吏德久已离。 击之柱后法,辇火救焚辎。 彼哉汉儒论,残贼忧软罢。 愿言敷国惠,以膏残民痍。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释

  • 法吏:执法的官员。
  • (bèi):违背,违反。
  • 仁人:有仁爱之心的人。
  • 根所自:根源所在。
  • 吏德:官员的德行。
  • :丧失,背离。
  • 柱后法:古代法律中的一种,指严厉的法律。
  • 辇火:车载火把,比喻紧急措施。
  • 焚辎:焚烧的辎重,比喻危机。
  • 汉儒论:汉代儒家学者的言论。
  • 残贼:残害,伤害。
  • 软罢:软弱无力。
  • 敷国惠:广泛施予国家的恩惠。
  • :滋润,滋养。
  • 残民痍:受伤害的民众。

翻译

百姓中有杀害长官的,这在道理上是极大的违背。 仁爱的根源在于人心,但官员的德行早已丧失。 应当施以严厉的法律,紧急采取措施以解救危机。 那些汉代儒者的言论,担忧残害和软弱无力。 愿广泛施予国家的恩惠,以滋养那些受伤害的民众。

赏析

这首诗通过对“法吏”职责的反思,揭示了当时社会中官员德行的缺失和法律的必要性。诗中,“仁人根所自”与“吏德久已离”形成鲜明对比,强调了仁爱与德行的重要性。后文提到“柱后法”和“辇火救焚辎”,表达了对于严厉法律和紧急措施的期待,以纠正社会的不正之风。最后,诗人希望国家能广泛施惠,治愈民众的创伤,体现了深厚的民本思想。

杨维桢

杨维桢

元明间浙江山阴人,字廉夫,号铁崖,晚号东维子。元泰定帝泰定四年进士。授天台县尹,累擢江西儒学提举。因兵乱,未就任,避居富春山,迁杭州。张士诚累招不赴。以忤元达识丞相,再迁居松江。东南才俊之士登门拜访者,殆无虚日。明洪武三年,召至京师,旋乞归,抵家即卒。维桢诗名擅一时,号铁崖体。善吹铁笛,自称铁笛道人。有《东维子集》、《铁崖先生古乐府》等。 ► 936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