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氏祖庙诗

于穆大宗,本支太尉。 继继其传,迨于五世。 维行营公,扈驾而南。 聿来于温,厥家且蕃。 是曰世则,高奥之始。 维木载根,维源斯水。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释

  • 于穆:对高氏祖先的尊称。
  • 大宗:指高氏家族的始祖或主要支系。
  • 本支:指家族的直系后代。
  • 太尉:古代官职名,此处可能指高氏家族中的显赫人物。
  • 继继:连续不断。
  • :到,至。
  • 五世:五代人。
  • 维行营公:指高氏家族中的一位重要人物,可能是在军营中任职的官员。
  • 扈驾:随从皇帝的车驾。
  • 而南:向南行进。
  • 聿来:来到。
  • 于温:在温州,地名。
  • 厥家且蕃:他的家族繁衍昌盛。
  • 是曰世则:这就是世代相传的法则。
  • 高奥之始:高氏家族深远的起源。
  • 维木载根:树木承载着根。
  • 维源斯水:水源是水流之始。

翻译

尊敬的高氏大宗,直系后代中的太尉。 家族传承不断,延续至五代。 那位在军营中任职的公,随皇帝南行。 他来到了温州,家族因此繁衍昌盛。 这就是世代相传的法则,高氏家族深远的起源。 就像树木承载着根,水源是水流之始。

赏析

这首诗是对高氏家族历史的赞颂,通过叙述家族的传承和发展,展现了家族的荣耀和深远的历史。诗中运用了比喻,将家族的传承比作树木的根和水源,形象地表达了家族根基深厚、源远流长的特点。整首诗语言庄重,情感深沉,体现了对家族传统的尊重和自豪。

湛若水

明广东增城人,字元明,号甘泉。少师事陈献章。弘治十八年进士,授编修。历南京国子监祭酒,南京吏、礼,兵三部尚书。在翰林院时与王守仁同时讲学,主张“随处体认天理”,“知行并进”,反对“知先行后”,与阳明之说有所不同。后筑西樵讲舍讲学,学者称甘泉先生。卒谥文简。著有《心性图说》、《格物通》、《甘泉集》等。 ► 1612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