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

· 陈杰
鹿去卯金刀,当涂未敢高。 争荣犹在弈,食马已同槽。 身后三分闰,生前百诈劳。 就如题墓上,盗豹亦焉逃。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释

  • 卯金刀:指汉朝,因为汉朝的刘姓在五行中属金,而“卯”字形状像刀,故称。
  • 当涂:指曹操,因为曹操曾任大将军,掌握朝政大权。
  • :下棋,这里比喻政治斗争。
  • 食马已同槽:比喻曹操虽然权势显赫,但与他人共享权力。
  • 三分闰:指三国时期的魏、蜀、吴,这里特指曹操建立的魏国。
  • 百诈劳:指曹操一生中使用了许多计谋和策略。
  • 题墓:在墓碑上题字。
  • 盗豹:比喻盗贼,这里指曹操的敌人或反对者。

翻译

曹操,这位权倾一时的人物,虽然他的权力如同卯金刀一般锋利,但在当涂之地,他并未敢自视过高。他的荣耀如同棋局中的争斗,虽然权势显赫,却也与他人共享权力,如同马儿同槽而食。死后,他的魏国成为三国之一,生前他运用了无数的计谋和策略。即使在他的墓碑上题字,那些反对他的人也无法逃脱历史的审判。

赏析

这首作品通过对曹操一生的概括,展现了他的权势、智谋以及他在历史上的地位。诗中运用了许多比喻和象征,如“卯金刀”、“弈”、“食马已同槽”等,生动地描绘了曹操的政治生涯和三国时期的复杂局势。同时,通过对曹操死后魏国命运的提及,暗示了历史的无情和曹操个人命运的悲剧色彩。整首诗语言凝练,意境深远,表达了对曹操复杂评价的同时,也反映了作者对历史人物的深刻洞察。

陈杰

陈杰,字焘父,洪州丰城(今属江西)人。理宗淳祐十年(一二五○)进士,授赣州簿。历知江陵县,江南西路提点刑狱兼制置司参谋。据集中诗篇,知其还做过知州和短期朝官。宋亡,隐居东湖。有《自堂存稿》十三卷(《宋史艺文志补》),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四卷。清同治《丰城县志》卷一六有传。 陈杰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校以《豫章丛书》本(简称豫章本)、残本《永乐大典》等。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 345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