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太常少卿夏公升大理卿代孙寺丞赋

久向云霄仰盛名,同官今喜挹余馨。 伯夷暂典虞廷礼,定国还详汉室刑。 门绝苞苴春草绿,狱求钦恤夜灯青。 似闻太史占玄象,执法星高烛紫冥。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释

  • 云霄:比喻极高的地位或境界。
  • (yì):汲取,引申为欣赏、领略。
  • 余馨:余香,比喻前人的美德或影响。
  • 伯夷:古代贤人,曾任虞舜的礼官。
  • 虞廷:指虞舜的朝廷。
  • 定国:安定国家,这里指公正司法。
  • 苞苴(bāo jū):原指包裹鱼肉的草包,后比喻贿赂。
  • 钦恤:敬重和怜悯,指对刑罚的慎重和怜悯之心。
  • 太史:古代官职,负责记载史事和天文历法。
  • 玄象:天象,指天文现象。
  • 紫冥:天空,这里指高远的天空。

翻译

长久以来,我一直仰慕您在高位上的盛名,今天有幸与您同官,得以领略您留下的美德。就像伯夷暂时掌管虞舜朝廷的礼仪一样,您也将详细审定汉室的刑法。您的门前没有贿赂的草包,春天的草地绿意盎然;您在狱中追求敬重和怜悯,夜晚的灯光显得格外青翠。听说太史观察天象,您的执法之星高高照亮了高远的天空。

赏析

这首作品表达了对夏公升任大理卿的祝贺与敬仰。诗中通过伯夷典礼、定国详刑的典故,赞美了夏公的品德与才能。同时,描绘了夏公廉洁无私、勤政恤民的形象,以及他在司法领域的崇高地位。最后,以太史占星的意象,预示夏公将如星辰般照耀司法之路,为国家的安定与公正贡献力量。

黄仲昭

明福建莆田人,名潜,号退岩居士,以字行。成化二年进士。授编修。以直谏被杖,谪湘潭知县,又改南京大理评事。后以亲不逮养,遂不出。弘治初起江西提学佥事。久之乞归,日事著述,学者称未轩先生。有《未轩集》、《八闽通志》等。 ► 660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