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四章)

· 老子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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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

译文

人民不畏惧死亡,为什么用死来吓唬他们呢?假如人民真的畏惧死亡的话,对于为非作歹的人,我们就把他抓来杀掉。谁还敢为非作歹?经常有专管杀人的人去执行杀人的任务,代替专管杀人的人去杀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那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指头的。

注释

为奇:奇,奇诡、诡异。为奇指为邪作恶的人。 执:拘押。 司杀者:指专管杀人的人。 代司杀者:代替专管杀人的人。 斫:砍、削。

赏析

有的学者在研究本章时这样写道:“老子经常讲退守、柔顺、不敢为天下先,这是他的手法。他对待起来造反的人民可是不客气,是敢于动刀杀人的。只是他看到用死来吓唬人没有用,所以才说出一句真话:‘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过去有些人为了掩盖老子敌视人民的凶恶形象,故意说老子是不主张杀人的,这是断章取义。”(《老子新译》)我们的想法是:在本章里,老子指出了人民已经被残暴的统治者压迫得不堪其苦了,死都不怕了,何必还用死来恐吓他们?如果不对人民使用严刑峻法,人民各得其所,安居乐世,就会畏惧死亡。在那种情形下,对于为非作歹之人,把他抓起来杀掉,还有谁再敢作坏事呢?他认为,应该把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情况考虑周全,并且采取宽容的政策,不按天道自然办事,草菅人命,就会带来无尽的祸患。仔细理解老子的本意,他并不是要用残酷的手段随意杀人。尽管在本章里我们见到好几个“杀”字,但并不是要杀害老百姓,这一点还是有必要分辨清楚的。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释

  • :行为反常,与“正”相对,这里指行为不轨的人。
  • 司杀者:指专管杀人的人。
  • (zhuó):砍。

翻译

民众不畏惧死亡,为何用死亡来恐吓他们呢?如果让民众一直畏惧死亡,对于那些行为不轨的人,我可以抓起他们杀掉,那还有谁敢呢?通常有专门掌管杀人的人去杀,那代替掌管杀人的人去杀,这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那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伤到自己手的。

赏析

这一章老子表达了对统治者以严刑峻法恐吓民众这一行为的批判和反思。他认为当民众连死都不怕的时候,用死亡来威慑就失去了意义。强调应该遵循自然的规则,让专门的“司杀者”去执行惩罚,而不是随意代替,否则可能会自食恶果。这种观点反映了老子对社会治理和人性的深刻洞察,提醒统治者要合理运用权力和规则,避免过度强制和滥用权力。也体现了老子倡导顺应自然、无为而治的理念。

老子

老子即李耳,字聃,一字或曰谥伯阳。楚国苦县历乡曲仁里(今河南省鹿邑县太清宫镇)人,约生活于前571年至471年之间。是我国古代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被唐朝帝王追认为李姓始祖。老子故里苦县亦因老子先后更名为真源县、卫真县、鹿邑县,并在鹿邑留下许多与老子相关的珍贵文物。老子乃世界文化名人,世界百位历史名人之一,存世有《道德经》(又称《老子》),其作品的精华是朴素的辨证法,主张无为而治,其学说对中国哲学发展具有深刻影响。在道教中老子被尊为道祖。 ► 81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