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六日作四首

· 韩偓
簪裾皆是汉公卿,尽作锋铓剑血醒。 显负旧恩归乱主,难教新国用轻刑。 穴中狡兔终须尽,井上婴儿岂自宁。 底事亦疑惩未了,更应书罪在泉扃。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释

  • 簪裾:古代官员的服饰,这里指官员。
  • 汉公卿:汉朝的高级官员,这里泛指高官。
  • 锋铓:锋利的刀剑。
  • 剑血醒:剑上沾血,形容战争或杀戮。
  • 显负旧恩:明显地辜负了过去的恩情。
  • 归乱主:归顺于混乱的统治者。
  • 难教新国:难以教导新的国家。
  • 用轻刑:使用轻刑,指法律宽松。
  • 穴中狡兔:比喻隐藏的敌人或逃亡者。
  • 井上婴儿:比喻无助的人。
  • 底事:何事,什么事。
  • 惩未了:惩罚未完。
  • 书罪在泉扃:记录罪行于地府,泉扃指阴间。

翻译

所有的官员都是汉朝的高官,他们都像锋利的剑一样,剑上沾满了血迹。他们明显地辜负了过去的恩情,归顺于混乱的统治者,难以教导新的国家使用宽松的法律。隐藏的敌人终究会被消灭,无助的人又怎能安宁?到底是什么事情让人怀疑惩罚还未结束,更应该在地府记录下这些罪行。

赏析

这首诗通过对汉朝公卿的描绘,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动荡和混乱。诗中“簪裾皆是汉公卿,尽作锋铓剑血醒”描绘了官员们的残酷和无情,而“显负旧恩归乱主,难教新国用轻刑”则表达了对这些官员背叛旧恩、难以治理新国的失望。后两句“穴中狡兔终须尽,井上婴儿岂自宁”用比喻手法,暗示了隐藏的敌人和无助的人民的命运。最后两句“底事亦疑惩未了,更应书罪在泉扃”则表达了对未完惩罚的怀疑和对罪行应被记录的坚持。整首诗语言犀利,意境深远,反映了诗人对当时社会现实的深刻洞察和批判。

韩偓

韩偓

韩偓,晚唐五代诗人,字致光,号致尧,晚年又号玉山樵人。陕西万年县(今樊川)人。自幼聪明好学,10岁时,曾即席赋诗送其姨夫李商隐,令满座皆惊,李商隐称赞其诗是“雏凤清于老凤声”。龙纪元年(889年),韩偓中进士,初在河中镇节度使幕府任职,后入朝历任左拾遗、左谏议大夫、度支副使、翰林学士。 ► 341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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