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主簿诗主簿名则宣平人吴黄门仕伟之父也军门止杀

泣罪天应见,坑降地不知。 自然殃庆至,天道不须疑。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释

  • 泣罪:因罪行而哭泣。
  • 坑降:指战败投降。
  • 殃庆:灾祸和喜庆。

翻译

因罪行而哭泣,天应当能看见,战败投降之地,人们可能并不知晓。 自然而然,灾祸和喜庆会到来,天道无需怀疑。

赏析

这首诗通过对比“泣罪”与“坑降”两种情境,表达了天道昭彰、善恶有报的哲理。诗中“天应见”与“地不知”形成鲜明对比,强调了天道的公正无私。末句“天道不须疑”则是对前文的总结,坚定了天道不可违的信念。整首诗语言简练,意境深远,体现了诗人对天道的敬畏与信仰。

陈献章

明广东新会人,字公甫,号石斋,晚号石翁,居白沙里,学者称白沙先生。正统十二年,两赴礼部不第。从吴与弼讲理学,居半年而归。筑阳春台,读书静坐,数年不出户。入京至国子监,祭酒邢让惊为真儒复出。成化十九年授翰林检讨,乞终养归。其学以静为主,教学者端坐澄心,于静中养出端倪。兰溪姜麟称之为“活孟子”。又工书画,山居偶乏笔,束茅代之,遂自成一家,时呼为茅笔字。画多墨梅。有《白沙诗教解》、《白沙集》。 ► 2158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