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州歌

· 高适
营州少年厌原野,狐裘蒙茸猎城下。 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
拼音

译文

营州一带的少年习惯在旷野草原上生活,穿着狐皮袍子在城外打猎。他们即使喝上千杯酒也不会醉倒,这些少数民族的孩子十岁就能骑马奔跑。

注释

营州:唐代东北边塞,治所在今辽宁朝阳。 厌(yàn):同“餍”,饱。这里作饱经、习惯于之意。 狐裘(qiú):用狐狸皮毛做的比较珍贵的大衣,毛向外。 蒙茸(róng):裘毛纷乱的样子。语出《诗经·邶风·旌丘》:“狐裘蒙戎”。“茸”通“戎”。 城下(xià):郊野。 虏(lǔ)酒:指营州当地出产的酒。 千钟(zhōng):极言其多;鍾,酒器。 胡儿:指居住在营州一带的奚、契丹少年。

这首七言绝句描写边塞地区尚武风气,形象生动地刻画了北方少数民族青少年的形象,表现了他们的生活风貌和豪放的性格,赞扬了他们豪迈勇武的精神。此诗体现了胡汉民族之间精神文化的摩荡和融合,透露出刚健、雄浑的民族气息,在唐代边塞诗中是稀有的。

赏析

诗的首句先描写对象“营州少年”,再用“厌”字点明其对原野生活的熟悉程度。紧接着,作者于第二句写少年的穿着与狩猎行为。穿着点明其惯习骑射,非中原之士。而“猎城下’’则点明城镇附近的少年也爱射猎,可见其尚武风气之浓。三、四句又从另外两方面以见尚武之风。第三句写“酒”,第四句“马”,这两者往往是习武之人不可缺少的物件。但千钟不醉,十岁骑马则实属罕见,这样写抓住描写对象特点,酣畅淋漓地点明边塞之与众不同,指出边塞居民之豪气乃自幼形成的风气,远超过一般习武之人。 这首绝句的艺术特点是构思上即兴寄情,直抒胸臆;表现上白描直抒,笔墨粗放。它的细节描写如实而有夸张,少年性格典型而有特点。诗人善于抓住生活现象的本质和特征,并能准确而简炼地表现出来。 自古以来边塞诗,多写征戍之情,荒寒之境,而这首诗独以欣赏的眼光注视着草原风光和各族人民之间的关系,以富有特征的形象:原野,狐裘、虏酒、骑马、打猎等点染出富有特色而又充满生机的古代东北边地的生活画卷,热情洋溢地赞美了营州少年浑脱可爱的形象。在唐人边塞诗中,这样热情赞美各族人民生活习尚的作品,实在不多,因而这首绝句显得可贵。
高适

高适

高适,字达夫、仲武,汉族,唐朝渤海郡(今河北景县)人,后迁居宋州宋城(今河南商丘睢阳)。唐代著名的边塞诗人,曾任刑部侍郎、散骑常侍、渤海县,世称高常侍。高适与岑参并称“高岑”,有《高常侍集》等传世,其诗笔力雄健,气势奔放,洋溢着盛唐时期所特有的奋发进取、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开封禹王台五贤祠即专为高适、李白、杜甫、何景明、李梦阳而立。后人又把高适、岑参、王昌龄、王之涣合称“边塞四诗人”。 ► 260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