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史二十七首一

家法销兵杯酒,朝章决狱风波。 无信人言采苦,其则不远伐柯。
拼音
(以下内容由 AI 生成,仅供参考。)

注释

  • 家法:指家族的传统规矩或法律。
  • 销兵:解除武装,停止战争。
  • 杯酒:指和平的象征,通过饮酒来和解。
  • 朝章:朝廷的法律或规章。
  • 决狱:审理案件,判决罪行。
  • 风波:比喻纠纷或争端。
  • 采苦:采摘苦菜,比喻做无益或有害的事。
  • 其则不远伐柯:出自《诗经·小雅·伐木》,意指按照正确的原则行事,不会偏离太远。

翻译

家族的传统规矩消除了战争,通过杯酒来达成和平;朝廷的法律规章决定了案件的判决,避免了纠纷。不要轻信他人的无益之言,就像采摘苦菜一样;按照正确的原则行事,就不会偏离太远。

赏析

这首诗通过对“家法”与“朝章”的描述,展现了作者对于和平与正义的向往。诗中“销兵杯酒”与“决狱风波”形成鲜明对比,前者体现了和平解决冲突的智慧,后者则强调了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作用。后两句则警示人们不要轻信无益之言,而应坚持正确的原则,体现了作者对于道德和智慧的重视。

王夫之

王夫之

明末清初湖南衡阳人,中年一度改名壶,字而农,号姜斋、夕堂、一瓢道人、双髻外史。明崇祯十五年举人。南明永历时任行人司行人。旋归居衡阳石船山。永历政权覆灭后,曾匿居瑶人山区,后在石船山筑土室名观生居,闭门著书。自署船山病叟,学者称船山先生。吴三桂反清兵起,夫之又逃入深山。终其身不剃发。治学范围极广,于经、史、诸子、天文、历法、文学无所不通,有《正蒙注》、《黄书》、《噩梦》、《读通鉴论》、《姜斋诗话》等。《船山遗书》至道光间始刻,同治间始有全书,后又有增收,至三百五十八卷。 ► 1536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