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 · 为政篇 · 第二十四章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拼音

所属合集

译文

孔子说:“不是你应该祭的鬼神,你却去祭它,这就是谄媚。见到应该挺身而出的事情,却袖手旁观,就是怯懦。”

注释

鬼:有两种解释:一是指鬼神,二是指死去的祖先。这里泛指鬼神。 谄:音chǎn,谄媚、阿谀。 义:人应该做的事就是义。

赏析

在本章中,孔子又提出“义”和“勇”的概念,这都是儒家有关塑造高尚人格的规范。《论语集解》注:义,所宜为。符合于仁、礼要求的,就是义。“勇”,就是果敢,勇敢。孔子把“勇”作为实行“仁”的条件之一,“勇”,必须符合“仁、义、礼、智”,才算是勇,否则就是“乱”。

孔子

孔子,名丘,字仲尼,东周时期鲁国陬邑(今中国山东曲阜市南辛镇)人,先祖为宋国(今河南商丘)贵族。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政治家,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集华夏上古文化之大成,在世时已被誉为“天纵之圣”、“天之木铎”,是当时社会上的最博学者之一,被后世统治者尊为孔圣人、至圣、至圣先师、万世师表,是“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孔子的儒家思想对中国和朝鲜半岛、日本、越南等地区有深远的影响。 ► 336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