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五论·论执要之道
今朝廷有一政事,而多出于御批;有一委任,而多出于特旨。使政事而皆善,委任而皆当,固足以彰陛下之圣德,而犹不免好详之名。万一不然,而徒使宰辅之避事者得用以藉口,此臣爱君之心所不能以自已也。臣愿陛下操其要于上,而分其详于下。
拼音
所属合集
译文
现在朝廷有政事,⼤多是由皇帝亲⾃批;有地⽅官员委任,也是由皇帝亲⾃批的。假如政事都能妥当处置,官员任命都能正确得当,当然⾜以彰显皇上的功绩圣德,但依然不免会有揽权独断的不好名声。如果处置不好,则让⼿下的宰相⼤⾂不作为找到了借⼝。这是我忠爱皇上您,所以不得不说的话。我希望皇上要在上⾯抓⼤事、要事,⽽把具体繁杂的事务分给⾂下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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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御批:皇帝直接下达的命令或批示。
- 特旨:专断的旨意,通常指皇帝个别指定的任命或决策。
- 宰辅:古代高级官员,如宰相、辅相等,负责协助君主处理政务。
- 避事者:指那些回避责任、不愿处理政事的人。
- 藉口:借口,理由。
翻译
如今朝廷上的每项政策和人事安排,大多由皇上亲自裁决(御批);许多任命也是特别指示(特旨)。如果这些决策都能妥善,确实能彰显陛下的圣明,但仍可能招致过度干预的名声。万一决策有误,那些逃避职责的宰相级官员便有了借口,这让我作为忠臣的心无法忍受。我希望陛下能在高层把握大方向,而将具体细节交给下面的官员去处理。
赏析
陈亮在这首诗论中,提出了他对朝廷行政管理的建议。他批评了当时皇帝过度干预政务的现象,认为这样可能导致决策的质量不稳定,同时也会让那些推卸责任的官员有借口。他提倡君主应掌握政策制定的主导权,但又强调分权的重要性,让具体事务由有能力的下属执行,以此确保政府运作的效率和公正。这体现了陈亮对于理想政治制度的追求,以及对君主理政智慧的期待。

陈亮
陈亮,原名汝能,后改名陈亮,字同甫,号龙川,婺州永康(今属浙江)人。婺州以解头荐,因上《中兴五论》,奏入不报。孝宗淳熙五年,诣阙上书论国事。后曾两次被诬入狱。绍熙四年光宗策进士第一,状元。授签书建康府判官公事,未行而卒,谥号文毅。所作政论气势纵横,词作豪放,有《龙川文集》《龙川词》,宋史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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