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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一丝一粒”虽小,却牵涉我的名节;“一厘一毫”虽微,却都是民脂民膏。对百姓宽待一分,那么百姓所受的恩赐就不止一分;向百姓多索取一文,那么我的为人便一文不值。虽说交际是人之常情,来路不干净也伤廉耻。因为如果不是不义之财,这些礼物又是从哪里来的?所以禁止馈送。
序
(清)张伯行《禁止馈送檄》
赏析
张伯行(1652-1725年),字孝先,号恕斋,晚号敬庵,河南仪封(今河南兰考)人。生于清世祖顺治八年,卒于世宗雍正三年,享年七十五岁。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进士,官至礼部尚书。历官二十余年,以清廉刚直著称。其政绩在福建及江苏最为著名。他从不收受下属的礼物,极力反对以馈赠之名、行贿赂之实,被康熙誉为“天下清官第一”。
张伯行在福建巡抚任上,为了杜绝接踵而来的送礼者,特地撰写了一篇《禁止馈送檄》,张贴于居所院门及巡抚衙门。那些送礼者见此犀利檄文,不敢自讨没趣,便悄然离去。这篇檄文也不胫而走,广为传诵,被人们誉为为政清廉的“金绳铁矩”。
张伯行的《禁止馈送檄》,全文仅56字,共用了8个“一”字,朗朗上口,申述了关心人民疾苦、注重个人名节、反对送礼行贿的主张,体现了廉洁奉公的做人原则与道德操守。
《禁止馈送檄》,值得每一位为官者书之于纸,以警示自己,做到“为尊不泯公仆心权重不移为民志”,在任何情况下都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