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馈送檄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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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篇

译文

一丝一粒”虽小,却牵涉我的名节;“一厘一毫”虽微,却都是民脂民膏。对百姓宽待一分,那么百姓所受的恩赐就不止一分;向百姓多索取一文,那么我的为人便一文不值。虽说交际是人之常情,来路不干净也伤廉耻。因为如果不是不义之财,这些礼物又是从哪里来的?所以禁止馈送。

(清)张伯行《禁止馈送檄》

赏析

张伯行(1652-1725年),字孝先,号恕斋,晚号敬庵,河南仪封(今河南兰考)人。生于清世祖顺治八年,卒于世宗雍正三年,享年七十五岁。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进士,官至礼部尚书。历官二十余年,以清廉刚直著称。其政绩在福建及江苏最为著名。他从不收受下属的礼物,极力反对以馈赠之名、行贿赂之实,被康熙誉为“天下清官第一”。 张伯行在福建巡抚任上,为了杜绝接踵而来的送礼者,特地撰写了一篇《禁止馈送檄》,张贴于居所院门及巡抚衙门。那些送礼者见此犀利檄文,不敢自讨没趣,便悄然离去。这篇檄文也不胫而走,广为传诵,被人们誉为为政清廉的“金绳铁矩”。 张伯行的《禁止馈送檄》,全文仅56字,共用了8个“一”字,朗朗上口,申述了关心人民疾苦、注重个人名节、反对送礼行贿的主张,体现了廉洁奉公的做人原则与道德操守。 《禁止馈送檄》,值得每一位为官者书之于纸,以警示自己,做到“为尊不泯公仆心权重不移为民志”,在任何情况下都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

张伯行

清河南仪封人,字孝先,号敬庵、恕斋。康熙二十四年进士,授中书科中书。历官山东济宁道、江苏按察使福建、江苏两省巡抚、户部侍郎、礼部尚书。居官二十余年,圣祖称之为“天下第一清官”。在苏抚任时,与总督噶礼互参讦。其学以程朱为主,及门受学者数千人。卒赠太子太保,谥清恪。有《伊洛渊源录》、《养正类编》、《困学录》、《正谊堂文集》、《居济一得》等。 ► 4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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